討論:黃大憲
關於個人比賽場上的問題
他的種種行為,請不要以觀眾和媒體的分析為主,尤其在中韓短道恩怨的大背景之下,很多人分析問題情緒化非常濃郁,再加上可能與更懂這一行的人認識上有偏差,更應該主要引用情緒化相對最不濃郁,而且至少還可以引用規則條文的業界專業人士分析(包括運動員、前運動員、教練員等)。還有,確保條目觀點比重的合理也非常重要,韓國側的觀點用一兩句話帶過,還拿被認為存在特殊背景的總統賀文來充數,難道韓國隊的教練、同期隊友、前輩等就沒有過從個人技術特點、能力等方面評價過他?--#Beijing2022Day13 2022年2月17日 (四) 01:21 (UTC)
- 「難道韓國隊的教練、同期隊友、前輩等就沒有過從個人技術特點、能力等方面評價過他?」那請你找到這些觀點並補充進去,而不是惡意破壞式的瘋狂刪除有參考文獻的非誹謗內容。--Sima Sam(留言) 2022年2月17日 (四) 12:19 (UTC)
- 1、這些不是我的義務,我也沒那麼多精力來擴充這篇條目,我要做的其他事情很多很多,反倒是你作為補充這些內容的人既然來擴充就該做到善始善終;2、作為生者傳記,在確保中立性方面應該做到更加謹慎,這就是為什麼我說出現不合理比重的情況下,就先直接刪除掉所有內容,直到能夠確保條目任何涉及觀點內容的比重合理;3、中韓短道的恩怨不只是黃一個人的事情,在中國人眼裡,韓國短道隊髒的不止黃,比如女隊的內鬥也是一大關注點,再加上本身中國媒體及網民的各種負面評價、韓國媒體及網民的正面評價本就都是具備偏見,結合本條目本就屬於生者傳記,而生者傳記本就規定堅持高質量,而我提到的關於業界人士的分析加觀點,正是相對媒體具偏見性評價而言更高質量的內容,中國的教練要說他髒肯定是可以從專業的角度來、結合他本人的特點和比賽風格等等來解釋他到底如何髒,這樣的分析,偏見因素相對更少,本身業界人士在這方面就比媒體網民更有話語權,而且個別因黃的行為而受害的選手也作為當事者,他們的觀點哪怕有煽動性傾向也比媒體網民的觀點更有收錄價值;4、我在編輯摘要確實語氣不好,這裡我說一句抱歉,不過我在你的次次補充當中看不到你真的有好好改善這部分內容,尤其是用總統賀文充當所謂正面評價目前也沒有看到任何合理解釋(這次短道不是只有黃奪了金牌),而確保這篇條目整體的觀點比重真的太重要了,結合中韓短道恩怨的大背景,爭議雙方本就各有各的看法,越是這些爭議性的內容就越是需要提出更高的要求,不然才是真的破壞中立性原則,與其現在這副模樣還不如什麼觀點都不要列入,單純只列出他的比賽結果都比這要好上一萬倍。--#Beijing2022Day14 2022年2月18日 (五) 02:45 (UTC)
- 我的建議是,要支持他「犯規王」的說法,應該詳細、準確列出他犯規的記錄。--🐹通遼汗國駐維基百科臨時代辦(討論·貢獻·成就) 2022年3月13日 (日) 00: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