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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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及嚴重性誤導內容
請指出甚麼是不實及嚴重性誤導內容。高安力 2010年8月3日 (二) 08:30 (UTC)
隨便數列,如下:
- 如果閣下稍懂英文,應該不難理解警目和長截然不同,警目的英文是 Corporal ,並非 Sergeant ;因此,警目並無沙展俗稱。
- 警目於1972年方被取消,並非閣下所提出的七十年代前的階級。
- 警長階級一直存在,其功效和警目不同,警目並無被警長所取代。
- 幫辦並非校尉階級。
- 幫辦並非唯一的警官級。
- 警目並非軍長階級。
- 香港警察隊編制中,只有高級督察肩章有扛 (bar)。
本人早前經已提醒閣下,勿再莫視維基精神以及守則,並且建議閣下於每次編輯前先行修正文下之風,以免見笑於人,請閣下正視文垢。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8月4日 (三) 03:59 (UTC)
其他沒意見,不過要補充警目的確有「兩劃」俗稱。不信請看黃奇仁《警官手記—六十年代香港警隊的日子》(香港﹕三聯,2008)頁045。有「兩柴」、「兩劃」,亦有「三柴」、「三劃」(警長),他就是當時人應該不會亂說的。--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8:48 (UTC)
謝謝閣下幫忙取得資料來源,此書本人亦有藏存,可以見證上述資料屬實。期望閣下能夠繼續乘職事上的位處便利,繼續貢獻於維基百科,謝謝!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9: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