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新中橫公路
新中橫公路因符合標準而獲列入優良條目。如有需要,請勇於更新頁面。如條目不再達標可提出重新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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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優良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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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 臺灣在十二項建設計畫中,哪一項計畫因生態維護與玉山國家公園設立,成為一條「沒有橫貫」的公路?
- (~)補充:本條目的原內容經過改寫,並大幅擴充後,由2,675位元組擴充至147,148位元組。—yiken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6:40 (UTC)
- (~)補充:經兩次改寫後,如今條目降至94,142位元組,請各位重新查閱。—yiken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7:37 (UTC)
- (+)支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0:16 (UTC)
- (+)支持--教父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5:57 (UTC)
- (+)支持-《 中壇霸主 》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07:53 (UTC)
- (+)支持--Shibo77 2011年7月3日 (日) 13:51 (UTC)
- (+)支持--WildCursive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7:00 (UTC)
- (+)支持--老陳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3:42 (UTC)
- (+)支持----ITWN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4:33 (UTC)
- (+)支持--Alexchris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1:50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1年7月7日 (四) 16:32 (UTC)
- (+)支持--堯玉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3:27 (UTC)
腳註位置標示爭議
一併寫在User_talk:Yiken/Talk_2011#格式統一化—yiken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8:00 (UTC)
優良條目候選
優良條目候選(第二次)
- 以下內容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版本)
新中橫公路(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地理 - 台灣交通,提名人:俠刀行 (留言)
- (+)支持:提名人票。本條目在上次獲得多位評委的支持,但因故未能選上優良條目。該文參考來源豐富,註腳格式整齊,內容極具多樣性。措詞清晰,記載詳細。已經是優秀文章的典範,名符其實。--俠刀行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0:14 (UTC)——俠刀行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0:14 (UTC)
- (+)支持,內容詳實。台灣相關重要條目。--B2322858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3:31 (UTC)
- (+)支持:內容詳細,註解完善。支持台灣條目-─特調來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3:50 (UTC)
- (+)支持:已經達標—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 2011年8月15日 (一) 02:34 (UTC)
- (+)支持,內容充分--Huandy618 (留言) 2011年8月15日(一) 04:37 (UTC)
- (+)支持,內容詳盡。-Simon951434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11:05 (UTC)
- (+)支持,達標。--Shibo77 2011年8月15日 (一) 13:01 (UTC)
- (+)支持,相當詳盡,參考來源充分。--Alexchris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2:57 (UTC)
- (+)支持,由於內容豐富,註解十分完善,且圖文並茂,在加上作者為了精進條目十分用心,所以推薦此為優良條目,鼓勵朝向特色發展--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8月21日 (日) 11:56 (UTC)
我頭一次看見有編者將自己寫的東西給刪了一大半
我頭一次看見有編者將自己寫的東西給刪了一大半,請各位看看「新中橫公路」的修訂歷史:
(當前 | 先前) 2011年7月2日 (六) 06:11 Yiken(討論 | 貢獻) . . (147,148位元組) (+144,473) . . (改寫( 大幅擴充 )) (撤銷)(當前 | 先前) 2011年7月6日 (三) 17:20 Yiken(討論 | 貢獻) . . (94,142位元組) (-11,319) . . (因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反映,故將地理章節合併至路線概述,以及多項章節簡化內容。計移除13項來源。) (撤銷) (Tag:沒有維基化)
(當前 | 先前) 2011年7月5日 (二) 17:58 Yiken(討論 | 貢獻) . . (104,693位元組) (-43,886) . . (因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反映,故部分章節重寫或移除。計移除57項來源,章節有多項被移除。) (撤銷) (Tag:沒有維基化)
編輯差異裡被刪掉的內容,讓我看的眼花繚亂,很多內容都符合方針規範,不太理解這麼做,即使有理由,也不至於不做保留,可拿來到別的條目,不也是很好嗎?比如氣候、地形,這些章節裡敘述都被刪掉,還有關於森林植被這方面也是被刪掉一半,維基百科是有規定A條目中a章節、b章節、c章節不能將內容各自移到B條目、C條目、D條目添加嗎?不然為何他每次刪都刪這麼多呀?--36.232.215.174(留言) 2012年11月25日 (日) 15:55 (UTC)
- 這些被刪內容看下來要有心理準備,可是會花你不少時間。--36.232.215.174(留言) 2012年11月25日 (日) 15:57 (UTC)
- 這個條目你還是不要關注的好。--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1月27日 (二) 08:18 (UTC)
- 不明白閣下的意思,我沒瞧見這條目有存在什麼爭議,莫非閣下知道這當中有什麼問題嗎?--36.232.216.54(留言) 2012年11月30日 (五) 15:01 (UTC)
- 這個條目你還是不要關注的好。--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1月27日 (二) 08:18 (UTC)
搶救被刪內容,有誰能協助?
之前有這個討論過,但是沒啥人提供,於是我自己下去找,在「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的修訂歷史每一筆紀錄中慢慢挖,終於才看出一些端倪來,我當中挑了這一筆紀錄來好好端詳著,不管評審是以什麼原因說服作者刪除內容,但只要合乎維基百科的編輯規範,就不該為求優良條目而犧牲讀者的權益,若不是我,可能這種石沉大海就不知道等何時才能重見天明。挖出來之後,現在問題來了,我暫時打算想將被刪內容存放在Talk:新中橫公路,因為不想再慢慢挖了,而且也不知道這龐大的內容,如何一下子挪用到其它條目裡頭去,所以想問各位,被刪的內容暫時放在Talk:新中橫公路是否可允許?由於我不是管理員,也不是作者,加上我對這事沒啥經驗去處理,只能討論找人看能不能將這龐大被刪的內容,交由「專人」去研究如何利用到別的條目去,避免淪為石沉大海而犧牲讀者權益。--36.232.216.226(留言) 2012年12月11日 (二) 16:04 (UTC)
- 題外話:上次李翊君條目有介紹專輯作品,卻因為太亂而被我全刪,事後被別人搶救回來,有了這經驗後,所以我看新中橫公路這檔事也交給「專人」去研究,看怎救這些龐大被刪的內容。--36.232.216.226(留言) 2012年12月11日 (二) 16:04 (UTC)
- 精簡要比增加困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2月12日 (三) 06:51 (UTC)
- 你搞錯了,這裡討論不是精簡,不知閣下為何有如此想法?--36.232.210.16(留言)
- 根據紀錄,我也知道閣下不喜歡看到很囉嗦的東西,可是這裡並不是討論這事,那些都已經過去的事。討論的重點以及詳細情況都已經呈現出來,不知道閣下看了這些討論是不明白什麼?--36.232.210.16(留言) 2012年12月12日 (三) 16:06 (UTC)
- 你搞錯了,這裡討論不是精簡,不知閣下為何有如此想法?--36.232.210.16(留言)
- 1.一般而言把條目改進成優良條目符合讀者利益,例如去除相關度不大內容 2.如有條目適合被刪內容移到該處,可直接從其歷史版本的源碼貼過去 3.請參照維基百科:瑣碎章節 --C933103(留言) 2012年12月13日 (四) 05:45 (UTC)
- (:)回應:我不是在管優良條目,怎麼你們二人都會扯上?無論是什麼條目,只要合乎編輯方針,作者自己刪除了,也應該做個保留區(暫存區)將刪除內容做為存放,以提供其它人做「再利用」,但問題是(以下敘述是我講第二次):
- 我不是作者,也不知道能不能將刪掉內容移存至Talk:新中橫公路?
- 再來是「再利用」問題,面對龐大被刪的內容要如何拿到別的條目做利用(就是由A轉寫到B)?因為這些龐大被刪的內容分拆成很多地方,有的是植被,有的是氣候,有的是地形,我想這需要有經驗的資深維基人處理才比較適合。--36.232.219.128(留言) 2012年12月13日 (四) 16:15 (UTC)
- (~)補充:第一次刪除[1],第二次刪除[2]。--36.232.219.128(留言) 2012年12月13日 (四) 16:19 (UTC)
- 1.可以貼到其他頁面,但Talk Page貌似不太適合 2.所有被刪內容,除了特殊情況,都保留了在歷史頁中。這就是你說的保留區。 3.再利用的話,如果你看到有哪裡適合,直接貼上去並在編輯摘要寫明轉貼自哪就可以。--C933103(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09:11 (UTC)
- (:)回應:原來是這樣子唷,所以將這兩筆[3]、[4]刪除紀錄拿去放在Talk Page就表示合適嗎?--36.232.223.104(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5:16 (UTC)
- (:)回應:源碼貼過去,對我來說是有技術難度,對於操作不熟是有問題的,主要是參考來源混在一起,沒被刪內文中卻與被刪的內文其實在同一頁面,若移不好就會移錯來源或是排版上錯誤。--36.232.223.104(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5:20 (UTC)
- (:)回應:我不是在管優良條目,怎麼你們二人都會扯上?無論是什麼條目,只要合乎編輯方針,作者自己刪除了,也應該做個保留區(暫存區)將刪除內容做為存放,以提供其它人做「再利用」,但問題是(以下敘述是我講第二次):
- 1.一般而言把條目改進成優良條目符合讀者利益,例如去除相關度不大內容 2.如有條目適合被刪內容移到該處,可直接從其歷史版本的源碼貼過去 3.請參照維基百科:瑣碎章節 --C933103(留言) 2012年12月13日 (四) 05:45 (UTC)
建議,維基百科要有個系統去設定,不該完全仰賴人手操作,一眼望過去都是一大篇內文還有底下數百個來源,恐怕光用眼睛去找都會把源碼給移錯或是漏移,一般人看了就肯定會暈了頭。--36.232.223.104(留言) 2012年12月14日 (五) 15:24 (UTC)
今年不久前,我曾向公路總局反映這張照片的問題,官方回應是「台18線是阿里山公路,所以將新中橫公路寫在台21線並無不妥。」根據這樣的回應,維基百科條目是不是也該修正呢?也就是說,將新中橫公路與台21線合併在同一條目裡。--114.46.243.99(留言) 2015年4月5日 (日) 14:25 (UTC)
- 我知道呀!當時我有拿《逐路細說台18線:阿里山公路的古往今來》這本書記載去向公路總局反映這張照片的問題,可是他回應就是「台18線是阿里山公路,所以將新中橫公路寫在台21線並無不妥。」所以我才會向維基百科反映,這當中是哪裡出了問題?--114.46.14.198(留言) 2015年4月6日 (一) 09:56 (UTC)
- 哪裡出問題了你可以搞清楚而不是合併--Qa003qa003(留言) 2015年4月13日 (一) 08:58 (UTC)
- 你說這話太過了,是你先將前後順序給搞反!我很懷疑你沒將我的話看從頭到尾看清楚。一開始我是先依照公路總局的回應做為合併依據來向各位討論,後來有Kolyma提出另一理由認為不宜合併,最後我將公路總局與Kolyma給我的做個整理,才來向各位詢問新中橫公路為何有兩種版本的解釋,這當中是哪裡出了問題?--114.46.9.163(留言) 2015年4月13日 (一) 15:13 (UTC)
- 哪裡出問題了你可以搞清楚而不是合併--Qa003qa003(留言) 2015年4月13日 (一) 08:58 (UTC)
- 我知道呀!當時我有拿《逐路細說台18線:阿里山公路的古往今來》這本書記載去向公路總局反映這張照片的問題,可是他回應就是「台18線是阿里山公路,所以將新中橫公路寫在台21線並無不妥。」所以我才會向維基百科反映,這當中是哪裡出了問題?--114.46.14.198(留言) 2015年4月6日 (一) 09:56 (UTC)
對「玉山仰望—新中橫時代」新書發表提出新中橫公路三個疑點
有關「玉山仰望—新中橫時代」新書介紹,在網路上相關訊息頗多,從這當中查閱其訊息之後,我發現有三個疑點:
- 從新中橫縱貫非橫貫 公路總局新書大揭密…這則新聞去查新中橫公路條目,如果新聞與條目都說的是屬實,那麼為什麼政府會選在1985年才成立玉山國家公園?時機卻剛好在新中橫公路已經動工後才來成立,卻不是在政府宣布新中橫施工計畫之後,知道政府要動工,卻不選在還沒動工之前去成立,偏選擇動工後才硬碰硬,玉山國家公園這做法是很有疑問的。
- 在新中橫公路#保育與開發這段介紹只是輕描淡寫地帶過,工程怎可能一直放著等1985年之後,玉山國家公園成立才來宣布放棄興建,這是很奇怪的,那麼1985年之前的工程是在做什麼?而且條目裡居然還出現「避讓玉山國家公園」這話,都還沒成立,是哪來玉山國家公園?
- 根據〈中部〉新中橫原要通花蓮 新書揭公路史、新中橫公路25歲 專書收錄訪談老照片二則新聞得知,顯然新中橫公路的工程是早在1985年之前,玉山國家公園還沒成立就已經動工,就理當是不會受到影響,甚至連公路總局發布「玉山仰望—新中橫時代」新書發表會新聞也有寫:「新中橫公路在1979年開工」,那又為什麼政府會因為玉山國家公園而改變施工計畫,最後放棄玉里玉山線的闢築?--114.46.13.50(留言) 2016年5月18日 (三) 07:35 (UTC)
- 公總過去出的書《逐路細說臺18線:阿里山公路的古往今來》有介紹一些--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5月18日 (三) 07:41 (UTC)
- 那你怎不直接叫我買「玉山仰望—新中橫時代」新書來看?這意思不也是一樣?--114.46.242.14(留言) 2016年5月18日 (三) 10:25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新中橫公路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2/main0203/main0203-4.aspx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616052722/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2/main0203/main0203-4.aspx
- 向 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2/main0203/main0203-4.aspx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616052722/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2/main0203/main0203-4.aspx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7月4日 (二) 01:08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新中橫公路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ysnp.gov.tw/summary.aspx?summaryID=1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708200414/http://www.ysnp.gov.tw/summary.aspx?summaryID=1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9月28日 (四) 09:54 (UTC)
有錯就認
能否請這個主題的發問者,重新思考這條目的回退是怎麼回事,好好思考一下這與原創研究的關聯。為什麼將某一屆行政院寫為該屆的內閣名稱就當作是原創研究?又為什麼將邱創煥省府,郝柏村內閣,蔣經國內閣以原創研究回退?這些名稱在其他文獻都還有使用,並不是誰的原創研究。謝謝。--Jason zhuo(留言) 2020年12月16日 (三) 15:29 (UTC)
- 先生,你說我有錯就認,我回退你就叫錯,所以我就該認,你那是什麼邏輯,別人就不可以回退你編輯,就你一個人對?你以當年哪屆內閣去稱呼,就像現在是蘇貞昌,你也可以稱為蘇貞昌內閣,如此口頭稱法,怎麼不算原創?你說有文獻,怎麼沒給文獻?你確定文獻是這麼寫像「蔣經國內閣宣布將新闢東西橫貫公路三條列入十二項建設計畫」,「郝柏村內閣決定放棄玉里玉山線興建計畫」?我在國家圖書館就可以查到,原文是寫行政院。為什麼你一定要強調當年是哪屆內閣,非得要寫出「蔣經國內閣」、「郝柏村內閣」?我認為最好是按來源敘述去寫會比較嚴謹,但我不是說你不可以寫,你可以變通,就像「行政院(蔣經國內閣[註1])宣布將新闢東西橫貫公路三條列入十二項建設計畫」,「行政院(郝柏村內閣[註2])決定放棄玉里玉山線興建計畫」,然後添加註解說明當時是以蔣經國、郝柏村為行政院長。因為我們不知道所謂宣布、決定是不是出自於行政院長親口說的,有可能是發言人說的,或者是內閣某某人說的,所以當時新聞報導會用「行政院」一詞是有他的考量,再者用詞上會比較中立,沒有那麼針對,否則讀者容易被「蔣經國」、「郝柏村」名字誤導。--Kai(留言) 2020年12月26日 (六) 20:33 (UTC)
能否請教發問者
能否請教發問者,是否已經看到我的回答,謝謝。--Jason zhuo(留言) 2020年12月23日 (三) 03:35 (UTC)
- 如果不願意在互助客棧公開回覆,請當事人去條目討論頁也行。--Jason zhuo(留言) 2020年12月23日 (三) 03:44 (UTC)
- 先生,我沒收到你的通知,我是不定期來這裡逛,剛好看到你問才知道,並非有意讓你乾等。我是不知道為何收不到,就連有人跑來User_talk:Kai3952留言,我也沒是沒收到,因為我人是在commons.wikimedia。--Kai(留言) 2020年12月26日 (六) 20: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