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五十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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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不變條目應更名或恢復拆分
前史: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被合併到五十年不變,但相關開題無回應,移動亦無具體理由。(不過五十年不變曾被決議重新導向至香港回歸,現搖身一變成為2047/49前途問題的主人) 五十年不變是指1997-2047/1999-2049,2047/2049前途問題是指2047/2049年之後。將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合併到五十年不變,在時間軸上,形同將中華民國命名為大清,十分荒唐。 即使説基本法寫明的「五十年不變」包含基本法沒有的「五十年後不必變」的含義,但此屬於解決問題或困局的方針,而前途問題則是困局本身及其憂慮。解決困局的方針可從屬於困局的條目,但相反則決然不可。在此意義上,將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合併到五十年不變,近似於將汶川大地震合併到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甚爲不當。 此外,縱觀條目內容,除背景章節部分內容外,其餘內容幾乎都指向2047/2049之後。綜上所述,下列四種方案,以供討論,本人傾向於第1種:
- 更名為五十年後的港澳前途問題;
- 拆分為五十年不變、五十年後的港澳前途問題;
- 拆分為五十年不變、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此方案為原有架構);
- 拆分為五十年不變、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2049年澳門前途問題(後者條目內容不存在,從頭到尾都是重新導向)。
--Gohan 2022年11月21日 (一) 10:13 (UTC)
- 不評估條目內容而言,傾向方案3或當前,因為「五十年」更像虛數而非確數(有特定的天數、日期),2047年等日期是後人、部分觀點為討論和引起重視而附加的現實含義,不太適合作條目主名稱,除非超越「五十年不變」的常用性。「五十年不變」的三種面孔 「這麼講,「五十年」就很可能是一個概數,究其所指就是自香港回歸起算的相當長的歷史時期。」,鄧小平當年說過香港一國兩制50年不變,原來只是一個大約的說法而已,[1]。--YFdyh000(留言) 2022年11月21日 (一) 11:06 (UTC)
- 請將我所言「五十年不變是指1997-2047/1999-2049,2047/2049前途問題是指2047/2049年之後」理解為二者應分屬於兩個不同的時段,不必理解爲確數。如果說「五十年不變」的「五十年」是虛數,那麽「五十年後」的「五十年」也可作為虛數,2047年也只是區分20世紀前途問題的定語。標題若維持現狀,將依然存在「問題從屬於解決問題的方針」的錯位。至於「五十年不變」如何發揮闡釋上文也説過(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反也有權威說要香港人好好表現否則五十年後不好説),但前途問題依然存在,有以此爲名的條目的必要。且二者不是簡單的因果關係,五十年不變充其量只是一條導火索,前途問題根本原因是兩地制度的差異。正如太平洋戰爭不會被合併到作爲導火索的偷襲珍珠港,前途問題也不應只是作爲導火索的五十年不變的子章節。常用性只有指稱同一事物才有意義。説到常用,「港澳前途問題」六字不錯,因爲20世紀的前途問題是香港、澳門分開的,主權性質相異,不會與21世紀的前途問題混淆。--Gohan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00 (UTC)
新增方案5:更名為港澳前途問題。--Gohan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01 (UTC)
- 條目名稱不一定需要完美對應其全部內容。未見目前之標題有大礙。當然,若確有必要,亦不反對在兼顧條目篇幅之情況下適當區分兩者之內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1月23日 (三) 09:11 (UTC)
- 可以不完美對應,但不能完全不對應。事實上前途問題的重新導向沒有指向章節,即直指引言。而引言沒有對前途問題的有效介紹,連「五十年後會不會變」或類似意思都沒有,完全不對應,只有全文倒數第四段:「認為……「一國兩制」並不屬於長期國策……社會主義制度自動在香港實施」堪稱勉強的單方面介紹。而土地續期屬於前途問題的子項,置於較前位置,儼然主次顛倒。全文前中部散佈「五十年後不必/不會變」,後部才有一兩句旁敲側擊的「會不會變」/「會變」的疑問或質疑,問、答亦是顛倒次序。另眼觀之,前中部內容不經質疑的鋪墊,不停說「五十年後不必/不會變」亦十分滑稽。--Gohan 2022年11月23日 (三) 10:16 (UTC)
兩個時間模板
前途問題是什麼意思--August0422 2024年6月4日 (二) 08: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