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
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是指2008年間發生、揭發、審理或審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的貪污、腐敗案件。
1月
- 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市房山區政協原副主席許志遠雇兇殺情婦案作出一審判決:許志遠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許志遠成為繼李長河、周其東、呂德彬和段義和之後,第五個因暴力犯罪而被判處死刑的廳局級以上高官。
2月
- 2月3日,博訊新聞網披露,從1998年到2004年,因為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犯罪嫌疑潛逃的黨政公安司法人員以及國企高層有七千多人,外逃未遂被捕的一千多人,畏罪自殺的近兩千三百多人。尤其是廣東外逃貪官最多,達一千六百多人,其中地廳級官員170人。
- 2月5日,正義網報道,2000年至2006年1月,原山東省委副書記兼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利用職權,先後擔任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青島市市長、青島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貪污,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26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因此,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他作出一審判決,因為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3月
- 3月28日,《北京晚報》報導,北京市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被北京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妻魯小丹被判處無期徒刑。法院認定他受賄1600餘萬元人民幣,其中800餘萬與魯小丹共同受賄。他在法庭最後陳述時,希望法院考慮他的坦白情節,對他從輕處罰。此受賄大案從開庭到宣判只用了8天。
6月
- 6月27日,據海南日報報道,在10年間,海南省有廳級幹部102人、處級幹部500餘人因貪腐犯罪而下台,其中不少為一把手。私慾膨脹、道德淪喪。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少對一把手的有效監督,導致他們濫用權力發生腐敗。 一名貪官在懺悔書中寫道,上級的監督太遠,同級的監督太軟,於是一把手就變得為所欲為。
7月
- 7月24日,亳州市中院開庭審理總書記胡錦濤、政治局常委賀國強、副總理張德江等人批示查辦的古井貢酒腐敗窩案。古井集團原董事長王效金受賄人民幣507萬元、美元67萬餘元、港幣5萬元,於翌年2月被判處無期徒刑。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中央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稱古井集團主要負責人及絕大多數中層幹部涉案,幾乎「全軍覆沒」。
8月
- 8月,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長、上海市土地學會會長殷國元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及私藏彈藥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10月
- 10月25日,原財政部副部長朱志剛因直系親屬低價房涉案被「雙規」。
- 10月28日,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因涉嫌犯罪被免職。判處無期徒刑。
- 10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懸賞20萬元通緝原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高嚴的通緝令(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至今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