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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孟加拉國修憲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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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修正案公民投票(英語:1991 Bangladeshi constitutional referendum),於1991年9月15日在孟加拉國舉行。其主題為「總統應否同意1991年孟加拉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

修正案令孟加拉國重新實行議會制總統成為憲法規定的國家元首,而總理成為行政首腦;副總統的職位被廢除;且總統將會改由議會選出。

最終贊成票的比率為83.6%,投票率為35.2%[1]

結果

選項 票數 %
贊成 18,308,377 83.6
反對 3,390,062 15.5
無效票/棄權票 189,998 0.9
總數 21,888,437 100
資料來源:迪特·諾倫英語Dieter Nohlen及其他人士

參考資料

  1. ^ Dieter Nohlen, Florian Grotz & Christof Hartmann (2001) Elections in Asia: A data handbook, Volume I, p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