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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光 (19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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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光(1917年6月—2005年5月23日),原名尹昌堯,安徽霍邱(今六安葉集區孫崗鄉)石河村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副部長。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生平

1930年在鄉政府做兒童團的工作,任區兒童團大隊長、縣兒童團總隊長,1930年加入共產主義青年團。1931年10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1932年轉為黨員。歷任紅二十五軍的第224團團委書記、第75師團委書記、第二十五軍團委書記。1934年11月隨紅二十五軍長征。到陝北後任紅十五軍團第八十一師宣傳科長、紅二十七軍第三團政委。1937年任獨立第一師一團政治委員。[1]

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留守兵團警備第五團營教導員、團政治處主任,抗大分校政治部副主任等職。1944年隨八路軍南下支隊第一梯隊的王震三五九旅南下至鄂豫邊區

1946年任中原軍區第一縱隊第一旅(旅長皮定均)的團政治委員,參加「皮旅」中原突圍。後隨「皮旅」轉戰,歷任晉冀魯豫軍區第十三縱隊第三十七旅副政委、第十八兵團第六十一軍第181師副師長。1949年進軍大西南,任第六十一軍第182師政治委員兼川北行署區劍閣地委書記

1951年率第182師赴東北準備參加抗美援朝。1952年第182師改為鐵道兵第八師任政委。1954年鐵八師集體轉業為鐵道部第四工程局,任局長兼黨委書記。後任武漢鐵路局黨委書記、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1963年7月1日撤銷鐵道部政治部青年工作部,正式成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全國鐵道委員會(簡稱「鐵道團委」),受鐵道部黨委和團中央的領導,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黎光兼書記。[2]1965年任西南鐵路建設工地指揮部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1975年1月至1979年4月任鐵道部副部長兼鐵道部政治部主任。1975年9月10日,鐵道部派出以鐵道部黨的臨時領導小組成員兼鐵道部政治部主任黎光為組長的工作組到蘭州,幫助蘭州鐵路局貫徹落實中央[1975]9號文件精神。9月13日黎光向甘肅省委主要領導匯報了情況,建議省委派人參加工作組,共同解決蘭州鐵路局的問題;但省委主要負責人認為中央9號文件規定鐵路局以部管為主。9月13日至21日黎光為首的鐵道部工作組主持召開了蘭州鐵路局領導班子會議,揭露局領導班子派性嚴重,掌權者得到甘肅省委以至中央某些人的支持,對整頓採取消極抵制的態度。9月26日黎光回京向鐵道部黨的臨時領導小組匯報了蘭州鐵路局存在的嚴重問題。鐵道部黨的臨時領導小組決定召開蘭州局黨委擴大會議,充分發動群眾揭發,局黨委主要領導進行檢查,對領導班子進行組織調整。10月3日黎光再次來到蘭州。10月4日至13日鐵道部工作組幫助下召開蘭州鐵路局黨委五屆九次全委擴大會議。會後,根據職工群眾揭發的事實和要求,經與甘肅省委協商,工作組宣布了鐵道部黨的臨時領導小組調整蘭州局領導班子的決定,將局黨委書記和兩名副書記調離領導崗位,並對有關部門的一些幹部也進行調整。任命藺子安為代理書記,於長源為副書記,陳國輝為副書記兼革委會第一副主任。[3]1976年1月5日蘭州鐵路局200多人將中央幫助蘭州鐵路局工作的工作組長黎光圍斗後,拉到鐵路局招待所軟禁。1976年2月9日冼恆漢向中共中央提出《關於解決蘭州鐵路局問題的意見》,說黎光「在整頓蘭州鐵路局期間,颳起了一股右傾翻案風,借批派性為名,實際上批了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批了在文化大革命和批林批孔運動中表現好的一些幹部和積極分子。」[4]2月15日凌晨一時,中央領導在北京接見了河南省委、甘肅省委、鄭州鐵路局、蘭州鐵路局黨委和鐵道部臨時領導小組的負責人,討論鄭州鐵路局和蘭州鐵路局的全面整頓工作。1979年3月19日經中共中央批准,鐵道部和中共甘肅省委撤銷冼恆漢1976年2月9日《關於解決蘭州鐵路局問題的意見》,為蘭州鐵路局所謂"刮右傾翻案風"問題徹底平反,為萬里、黎光、藺子安恢復名譽。[5]

1979年任中國人民解放軍基本建設工程兵副政委、黨委副書記。1982年為保證基建工程兵撤銷改編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撤銷基建工程兵的決定》,組成「基建工程兵撤銷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撤銷改編工作,基建工程兵副政委黎光為該領導小組成員。1982年10月19日基建工程兵撤銷工作領導小組向國務院、中央軍委呈報《關於撤銷基建工程兵的實施方案》。國務院、中央軍委於12月9日批轉該實施方案(即[1982]36號文件)。1983年11月11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下發《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成立基建工程兵善後工作領導小組問題的通知》,決定撤銷基建工程兵領導機關,成立「基建工程兵善後工作領導小組」,黎光任組長。1983年12月經中央軍委批准,成立中共基建工程兵善後工作領導小組臨時委員會,黎光任書記。1985年1月14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撤銷基建工程兵善後工作領導小組和臨時黨委。1985年4月1日,總政治部通知:成立「基建工程兵善後工作辦公室」、基建工程兵善後工作辦公室臨時黨委,歸總政治部領導,黎光為善後工作辦公室主任、臨時黨委書記。1986年7月,總政治部決定撤銷基建工程兵善後工作辦公室和臨時黨委,未完善後工作由總政治部直屬工作部負責處理。[6]1987年黎光按副大軍區職離職休養。[7]

家人

  • 夫人郝杏元

參考文獻

  1. ^ 張旭:《長征中的黎光》,來源:中安在線 - 六安黨史,2016-06-13
  2. ^ 《铁道共青团简介》,中国共青团网,2007年07月26日. [2022年3月2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5月19日). 
  3. ^ 《風雨八十載 冼恆漢回憶錄》
  4. ^ 《甘肅省情 大事記》1976年
  5. ^ 《甘肅省情 大事記》1979年
  6. ^ 軍事科學院軍事歷史和百科研究部《基建工程兵史》編寫組:《中國人民解放軍基本建設工程兵史》,軍事科學出版社,2015年12月版,ISBN 9787802377776
  7. ^ 新华社北京2005年6月2日电:《黎光同志逝世》. [2022-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