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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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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捕手
首版封面
原名The Catcher in the Rye
作者傑洛姆·大衛·沙林傑
類型小說
語言英語
故事背景地點紐約 編輯維基數據
發行資訊
封面設計E. Michael Mitchell[1][2]
出版機構利特爾-布朗公司英語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出版時間1951年
出版地點美國
媒介印刷版(精裝本珍裝本
頁數214 頁
所獲獎項世界報20世紀百大書籍20th Century's Greatest Hits: 100 English-Language Books of Fiction[*]
規範控制
ISBN0-316-76953-3(精裝ISBN 978-0-316-76953-2;平裝ISBN 978-0-316-76917-4)
OCLC287628

麥田捕手》(英語:The Catcher in the Rye),中國大陸譯為《麥田裡的守望者》,為美國作家J.D.沙林傑於1951年發表的長篇小說[3]這部有爭議的作品原本是面向成年讀者的,但迅速因其青春期焦慮和隔絕的主題而在青少年讀者中流行。[4]

該書以主人公荷頓·考菲爾德英語Holden Caulfield第一人稱口吻講述自己被學校開除學籍後在紐約城遊蕩將近兩晝夜,企圖逃出虛偽的成人世界、去尋求純潔與真理的經歷與感受。

該書於1951年出版之後,立刻引起巨大的轟動,受到讀者——特別是青年人——的熱烈的歡迎,被翻譯為多國語版。小說每年大約有250,000本售出、總計為6500萬本。[5]時代雜誌》將《麥田捕手》列在「2005年度百大英語小說(自1923年起)」榜上,[6]現代圖書館及其讀者也將其列在20世紀百大英文小說榜上。讚賞者認為本書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鋪直敘,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傳神地描寫主角的內心思維,並說出了青少年不滿成年世界充滿虛偽欺瞞的心聲。批評者則認為書中主角離經叛道,逃學吸菸喝酒又滿嘴粗話,會給年輕讀者帶來不良影響。當時許多圖書館及學校將之列為禁書,並被列在America library Associations英語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7][8]。但現在這本書卻是許多美國學校的指定讀物。有的評論家說,它「大大地影響了好幾代美國青年」。而且有學者認為,荷頓是當代美國文學中最早出現的反英雄形象之一。

概述與內容

該書的書名來自於主人公荷頓同他妹妹菲碧(Phoebe)的對話:

我將來要當一名麥田裡的守望者,有那麼一群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玩。幾千幾萬的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想做個麥田裡的守望者。
— 主人公霍爾頓, J. D. Salinger作品 The Catcher in the Rye施咸榮譯本《麥田裡的守望者》
不管怎樣,我老是想像有一大群小孩子在一片麥田裡遊戲的景象。成千成萬的孩子,沒有人在旁邊——我是說沒有大人——除了我以外。而我站在一個非常陡的懸崖邊。我幹什麼呢?我必須抓住每一個向著懸崖跑來的孩子——我是說如果他們跑著跑著而未注意他們所跑的方向。那麼我就從懸崖邊出來抓住他們,那就是我成天要做的事,我要做個麥田捕手。我知道那很狂,但這是我真正想要做的事。我知道那很狂。
— 主人公荷頓, J. D. Salinger作品 The Catcher in the Rye,賈長安譯本《麥田捕手》
「Anyway, I keep picturing all these little kids playing some game in this big field of rye and all. Thousands of little kids, and nobody's around - nobody big, I mean - except me. And I'm standing on the edge of some crazy cliff. What I have to do, I have to catch everybody if they start to go over the cliff - I mean if they're running and they don't look where they're going I have to come out from somewhere and catch them. That's all I do all day. I'd just be the catcher in the rye and all. I know it's crazy, but that's the only thing I'd really like to be.」
— J.D. Salinger, The Catcher in the Rye

香港與台灣將本書翻譯為《麥田捕手》,中國大陸的主流版本為施咸榮所翻譯的《麥田裡的守望者》,書於1983年被引入並翻譯,「Catcher」原意是棒球隊的「捕手」,由於當時棒球運動在中國大陸不為大眾所熟悉,「Catcher」被譯作「守望者」。 又因為「守望者」一詞的中文含義,經常在表達終極關懷的主題時被引用,產生了廣泛的衍生傳播。[9]

周六下午,賓夕法尼亞州埃傑斯鎮的私立潘賽預科學校(Pencey Prep)正與對手薩克遜·霍爾中學進行橄欖球比賽,荷頓的故事從這裡開始。可是荷頓一上來就不走運,他誤了比賽賽點。而且作為擊劍隊領隊,荷頓把運動裝備落在了紐約地鐵裡,導致比賽被迫取消。荷頓又因學校成績多科不及格(除英文)而被學校開除,責令在聖誕節後離開學校。聖誕節從周三開始,荷頓前往歷史老師史賓賽先生家,想跟他道別。史賓賽是個友善、囉嗦的老人,荷頓曾經給他寫信,好讓他不因為給自己歷史課打不及格而自責。但出於意料的是,史賓賽先生朗讀了荷頓的歷史卷子,荷頓對此十分厭惡。

荷頓回到了自己的宿舍,宿舍裡靜悄悄的,絕大多數學生還在球場看比賽。荷頓帶上自己的紅色獵手帽,開始看書。但書沒看多久,隔壁宿舍的艾克萊跑來打擾他,不一會,艾克萊與荷頓的室友史崔德萊特(Stradlater)吵了嘴。荷頓曾為史崔德萊特捉刀寫了一首詩,內容為弟弟凱立的棒球手套,但史崔德萊特對此不屑一顧。史崔德萊特沉迷女色,他剛與荷頓的老朋友珍·伽拉格(Jane Gallagher)約會回來。荷頓對此倍感憂慮,擔心史崔德萊特會占珍的便宜。然而史崔德萊特與荷頓的風格不同,他甚至將珍叫成了琴(Jean)。兩人不禁扭打在一起,史崔德萊特輕鬆獲勝。此時,荷頓認為自己受夠了潘賽學校。他決定在旅館借宿到週三,然後回家過聖誕節。

荷頓住進了破敗的愛德蒙旅館。看到對面旅館客房裡「墮落」的行為,他為自己的性問題而糾結。雖然他稱自己有多次機會失身,但每次時間都不對。每次女孩對他說「不」的時候,他都表示尊重。晚上,他在旅館大廳裡與三名女遊客跳舞,她們來自西雅圖,年紀約三十左右。荷頓與其中的一位跳舞時感到很開心,但隨後什麼也沒有發生。女遊客們似乎與荷頓搭不上話,著令他很苦惱。荷頓跑到格林威治村的厄尼夜總會,但過得相當糟。他在那裡點了一名妓女桑妮(Sunny),招她來自己客房。然而,當她來到客房時,荷頓發現女孩和自己年齡相仿,當女孩脫去上衣時,荷頓感到不知所措,於是他告訴女孩自己不過是想找人聊天。女孩煩躁不安,轉身離開。雖然荷頓按時付費,但女孩依然帶著老鴇摩里斯(Maurice)回來,向他索要更多的錢。桑妮從荷頓的錢包裡拿走了五美元,摩里斯則照著肚子給了他一頓拳打腳踢。

小睡片刻後,荷頓給他經常約會的莎麗·海斯(Sally Hayes)通了電話,約她下午出來看戲。在此期間,荷頓離開了旅館,在大中央車站取了行李,吃了頓不算早的早餐。他遇到了兩個修女,其中一個是英文老師;荷頓與她聊了會兒《羅密歐與朱麗葉》。他隨後給他10歲的妹妹菲碧買了一張特輯「小小的雪莉·比恩斯」。荷頓看見一個小孩子在唱「如果有人在麥田裡捉住了他英語If a body catch a body coming through the rye」,覺得不那麼沮喪了。荷頓與莎麗在百老匯看了阿佛列·倫特英語Alfred Lunt琳恩·方坦主演的歌劇後,倆人去無線電城滑冰。在喝可樂的時候,荷頓突然邀請莎麗與他一道逃亡荒野去,到無人認識她倆的地方。對於荷頓的邀請,莎麗回絕了。這讓讓荷頓感到受挫,於是他說道:「你真是討人厭極了,我老實告訴你說。」話剛出口,荷頓立即後悔,莎麗轉身離開,荷頓趕忙追去,請求她的原諒。最後,荷頓厭煩了,放棄了,在無線電城音樂廳看了會兒聖誕節演出,然後喝了個爛醉。在整部小說裡,荷頓一直在為中央公園環礁湖的鴨子們擔心。他去找鴨子,但是中途弄碎了給菲碧的特輯,荷頓感到十分沮喪。身心疲憊加上皮夾空空如也的荷頓決定偷偷回家去看他的妹妹菲碧。

荷頓在城裡的時光可謂又醉又孤獨。他回憶起小時候常去的自然歷史博物館。在將自己的成長經歷與愛斯基摩人雕塑對比後,他發現兩者都沒有任何改變。這種想法也可能是由於弟弟艾里的死造成的。荷頓趁父母不在時溜進了公寓,去看他的小妹妹菲碧。菲碧是他的摯友,是唯一能與他交流的人。與菲碧的交流使他感動痛哭。此時,荷頓腦子裡充滿了幻想(他誤聽了羅伯特·伯恩斯的《經過麥田英語Comin' Thro' the Rye》):在懸崖上有一片麥田,一群孩子在上面追逐戲耍,而他則是唯一的監護人。他的任務是當孩子走進懸崖邊時抓住孩子,即「麥田捕手」。出於這種幻覺,荷頓相信作為「麥田捕手」,他的使命就是守護孩子們的純真。

當父母回來時,荷頓溜出了屋子,去找他從前的英語老師安托里尼先生。荷頓很尊敬安東里尼先生,後者對他進行人生開導,並提供他休息的地方。安托里尼先生認為「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這與荷頓所認同的「麥田捕手」將孩子們從成人世界的邪惡中拯救出來的觀點大相徑庭。在說教過程中,安多里尼先生用高球杯上了一些雞尾酒。荷頓一覺醒來,發現安多里尼先生正在撫摸他的頭,覺得這樣做太「同性戀」。他頓時感到迷茫不安,轉身離開,在城裡閒逛,打發他最後一個下午。在此之後,他琢磨自己對安托里尼先生行為的態度是否合理,或者說安多里尼先生的「同性戀」動作只是他的習慣。

荷頓決定西行,去過與世隔絕的生活。週一早上,當他跟小妹妹菲碧談起此事時,菲碧表示要跟他一起去。荷頓拒絕帶上菲碧,菲碧十分不高興,荷頓只好打消這個念頭。為了哄菲碧開心,荷頓帶她去中央公園動物園。當他做在板凳上在雨中看到菲碧坐上旋轉木馬時,頓時感到異常的高興、幸福。在小說末尾,荷頓對當下情況閉口不言,認為這不合理。他暗示自己「不舒服」,住進了精神病院,並提到九月份他會去另一個學校讀書。在被問及今後是否要好好學習時,荷頓認為未來還未發生,回答為時過早。荷頓至此什麼都不想說了,因為他發現自己思念史崔德萊特、艾克萊兩位同學,甚至包括打他的老鴇摩里斯。他告訴讀者,講述自己的經歷會讓你思念起每一個擦身而過的人們,無論曾經他是多麼的令人厭惡。

人物分析

荷頓(Holden Caulfield)是小說的主人公,也是小說的敘述者。在小說中他只有十六歲。

荷頓是一個有鮮明反叛心理的青少年。作為一個新時代反叛式的少年,他和社會、家庭的深深的隔閡在小說中隨處可見。在小說的開始,小說就寫到他和父母親很少有親密的接觸和溝通,他們常常「大發脾氣」。父母親除了作為他的經濟來源,似乎沒有別的意義。雖然母親對他的關愛讓他心動,以至在被學校開除,流浪在外的時候,對母親有深深的負疚感,但是他和母親顯然沒有知心的話語。

荷頓對憑個人努力奮鬥在社會上贏得身分和地位的「理想」人生模式深惡痛絕。從小說的描寫中,我們似乎可以發現,荷頓的父母有過奮鬥和成功的青少年時代,但是他對他們的經歷毫無興趣。父母親的經歷,和他似乎沒有任何關係。「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幹些什麼,以及諸如此類的大衛·科波菲爾式廢話,可我老實告訴你,我無意告訴你這一切。首先,這類事情叫我膩煩。」當他和妹妹談到父親身為律師名利顯赫時,他說律師不一定都是秉持公正,為別人做事,只是為自己得點私利,圖慕虛榮,「打高爾夫球,打橋牌,買汽車,喝馬提尼酒,擺臭架子。」對哥哥D.B.,荷頓也嘲諷有加。D.B.是一個作家,在好萊塢做事,在小說中,我們看到他的處境還真是不錯,「他剛買了輛「美洲豹」,那是種英國小轎車,一個小時可以駛兩百英里左右,買這輛車花了他將近四千塊錢。」然而在荷頓的眼裡,D.B.好似一個得勢張狂的小丑,在好萊塢當了「婊子」。

荷頓厭惡散發著陳舊氣息的舊東西,尋找新的生活。眾望所歸的名校潘賽,在他的眼中不值一文。老師史賓賽可以說是學校的化身。當他去拜訪這位老師的時候,老師的房間「到處是藥丸和藥水,鼻子裡只聞到一股維克斯滴鼻藥水的味道。」「老史賓賽穿著件破爛不堪的舊浴衣,大概是他出生那天就裹在身上的。」雖然老師讀的是高雅的文學雜誌,但是在荷頓的心目中更多了幾分荒唐可笑。

對荷頓來說,「虛偽」是他深惡痛絕的東西。社會上尤其是成人世界的虛偽和勢利,讓荷頓感到異常厭惡。荷頓雖然家境優裕,在自己身在貴族名校,但是他對他的境況不以為然。每當有人對他身為潘賽學校的學生表示羨慕時,他總是以鄙夷的神情回報。在他的眼裡,前此開除他的學校愛爾敦·希爾斯學校的校長是頂級的偽君子,「是我生平見到的最最假仁假義的雜種」。他追慕虛榮,巴結權勢,醜態百出。「我受不了這類事情。它會逼得我發瘋,會讓我煩惱得神經錯亂起來。」歷史老師史賓賽先生在他看來雖然還算得上一個「好教師」,「為人的確挺不錯」在他即將離開潘賽的時候,他還造訪這位老師,向他道別。然而,「連他們也都是假模假式的偽君子」。「他上歷史課的時候,只要校長老瑟默進來在教室後面一坐下⋯⋯說一些粗俗的笑話,老史賓賽珍直連命都不要了,馬上露出滿面笑容,吃吃地笑個不停,就好像瑟默是個混帳王子什麼的。」潘賽學校的老校友,最熱心的無非是在 一扇廁所門上找到「九十年前」刻在上面的「那個混賬傻名字的縮寫」。

在他看來,進入成人世界之後,虛偽和勢利在所難免。以那些身價顯赫的律師為例,他們也許會真的出去救人性命,但「真正的動機是想做一個當紅律師,只等審判一結束,那些記者什麼的就會全向你湧來,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賀,就像那些下流電影裡演出的那樣。」這樣十足的「偽君子」,為荷頓所不齒。成人世界的虛偽往往表現為對功利的追求。如老師安托里尼所教誨他的:「沒有成熟的人標記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而一個成熟的人,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這種以「卑賤」為「成熟」的人生哲學,在他的心中引起反感。他覺得老師、父母要他讀書上進,無非是要他「出人頭地⋯⋯以便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凱迪拉克」。

在他同齡人中,他最反感的就是外表光鮮體面,其實齷齪邋遢,內心委瑣卑劣的人。他把同房同學史崔德萊塔鄙視為「私底下邋遢」但「外貌總是挺不錯」的虛偽的傢伙。他刮臉用的剃刀「鏽得像塊爛鐵,沾滿了肥皂沫、鬍子之類的髒東西」,但「他打扮妥當以後,外貌倒挺漂亮⋯⋯他自以為是西半球上最漂亮的男子。」而他的女友莎麗,也是一個裝腔作勢的女子,總是聲稱她認識很多人,「裝出一副迷人的樣子」,不失時機地顯示自己的社交能力。對也許只見過一面的人顯示出有二十年的交情。「真正叫人作嘔」。

對虛偽的厭棄,相伴著荷頓對真誠的嚮往。童年時代在他看來是最聖潔的時代,弟弟和妹妹如那個世界最聖潔的天使。他們都有可愛的紅頭髮,夏天,妹妹菲碧「總把頭髮一古腦兒紮在耳朵後面。她的耳朵也挺小挺漂亮⋯⋯你見了準會喜歡她。」在荷頓心目中,弟弟是全家的孩子中最聰明的。雖然他已不在人世,可是荷頓在困惑之時常常呼喚弟弟的靈魂,尋求心靈的支撐。妹妹菲碧是他唯一能交心的人,雖然她並不完全理解他。荷頓幻想一種遠離塵囂的田園式生活。這和他對真的嚮往是一脈相承的。他向莎麗講了他的理想,得到的回應卻是非常冷淡。莎麗寧願作父母親的「乖寶寶」,擔心如果出家在外沒有錢將如何生存。在與莎麗的比較中,荷頓的境界和嚮往更加鮮明。當荷頓在街上無意聽到一個孩子吟唱「麥田裡的守望者」的歌,他的心為之神往,決計要做一個童真的兒童世界的守護者:「我老是在想像,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站在那兒,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捕手。」這段經典的獨白,體現了荷頓美好的人生理想。荷頓在意識上自詡為一個拯救下一代的人,他在麥田中作一名捕手,幫助每一個鄰近懸崖邊緣的孩子。懸崖成為一種象徵,是精神存亡的關鍵抉擇點。 荷頓看透了成人世界的惡濁和不平,在他自己尋找身分的歷程中,也受盡了挫折。他想守住天真無邪的孩子生活之一片淨土,他奮力和無賴史崔德萊塔打架,也是為了守護和珍的一份純真的感情。在此,荷頓的反抗意識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在旅店招妓,本來是一件金錢和性的交易,但是荷頓卻一心想和妓女談談,自然被對方引為笑柄。在此,作者著意設計出一位相貌年輕,卻濃妝豔抹,俗態百出,顯得閱歷頗深的妓女,和荷頓對真誠的探求形成比照。那為妓女和荷頓年紀相仿,本來極可能是心有相通的純情少年,為什麼他們的處世態度卻如此不同?

荷頓的性格有相當的複雜性。他希望早日進入成人的世界,是一個對成年人的生活充滿嚮往的青少年。在紐約的酒吧,他裝作成年人喝酒。在為如何處置來訪的妓女的矛盾心理中,他給自己找了一個最「恰當」的理由:尋找性生活的經歷,為將來結婚做準備。但是,成人世界的邪惡、虛偽和勢利,又讓他避之不及。在他看來,進入成人的世界,就意味著失去少年的童真。小說寫到他的同房同學,身心方面都是十分「成人」,然而荷頓深信不疑他用卑下的手段侵犯了他所鍾愛的女友,然後做出得意氣盛的樣子取笑他。當歷史老師重複校長瑟默博士的話,用人生是「按照規則進行比賽的球賽」的大道理來教訓荷頓時,荷頓十分不以為然。他認為人生的球賽的雙方勢力無法均衡。沒有實力的一方永遠成功無望。他自己作為一個求真求善卻勢單力薄的少年,無法在充滿欺詐和傾軋的世界生存。

荷頓性格的複雜性,多半是由於他所出的生活環境,以及他作為一個16歲的少年判斷和理解力的局限性。荷頓的性格異常敏感。由於在探尋生活的歷程中屢屢碰壁,更促成了他敏感、焦躁、易衝動、不自信的青春期心理。荷頓對是非曲直有清晰的判斷,對美醜善惡從不掩飾自己的感情。他樂於接受和承認他認為「不錯」的東西,對成人世界沒有一概而論地否認;當他有不滿之處時,他毫不掩飾自己的觀點。但是,他的判斷往往自己都不能信服。他對老師安托里尼本來尊敬有加,但是當發現老師在他睡夢中撫摸他的額頭時,突然感覺到安托里尼是一個同性戀者,落荒而逃。但事後又有點後悔,他又不敢肯定自己的判斷是正確的。「我心裡想著這一切,越想越泄氣。我是說我開始想到我或許應該回到他家去。或許他只是隨便拍拍我的頭。反正我越想這件事,心裡就越泄氣,精神也越沮喪。」其實,對老師安托里尼的判斷,多半是由於此前他面對了另外一位同性戀者。而小說寫到他在去年聖誕節前有過一段「荒唐生活」時,似乎又是在暗示荷頓少年的身心曾受到挫折和創傷,對安托里尼如此過激的反應,也在情理之中。在荷頓的內心深處,鮮有一片未被踐踏過的聖土。當妹妹菲碧熱情擁抱他時,在旅店和妓女的一幕在潛意識中回到荷頓的記憶中,再加上腦海中史崔德萊特和他在一起的惡夢縈繞,讓他對妹妹自然而純情的親暱舉動感到局促不安。荷頓有很多思考和判斷的「盲點」,這更加彰顯了他的困惑以及不確認的心態。他在旅店受到電梯工和妓女的敲詐,在酒吧受到幾位女遊客的嘲弄,但是緊接著他又遇到了善良可愛的修女。她們生活珍樸,卻出走四方,徵募善款。電梯工和妓女敲詐了他的十塊錢,還留給他穢言惡語;而修女接受了他十塊錢的捐贈時,卻對他滿心贊許。少年如荷頓,無力把這些迥然不同的圖片塊拼接成一個完整的生活圖景。他總是想做一些顯示自己成熟長大的事,想在一個新的人生層面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他的舉動,總是現出他是一個涉世不深的少年,他所採用的方法,常常為「大人」的世界引為笑柄。

藝術風格

小說的悲劇色彩

荷頓的生活籠罩著悲劇的陰影。他就說自己經歷了「倒楣的童年」,聰明可愛的弟弟夭折,給他內心造成極大的傷害,也給他的生活籠罩上了陰影。悲痛欲絕的他「用拳頭把汽車間裡的玻璃窗全都打碎,以致大人們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在日後弟弟可愛的身影總是出現在他腦海中,成了他的魂魄所繫。弟弟的死給母親帶來了巨大的痛苦,也使她精神極度憂鬱。而他被開除,又將給母親帶來沉重的打擊。每當想到這點,他的心中就受到極大的折磨。而且他懷疑唯一鍾愛的青梅竹馬珍與無賴同學史崔德萊特有性行為。妹妹的童真,卻時時受到她的學校牆壁上髒話的威脅⋯⋯在荷頓的眼裡,所有美好的東西都是那麼脆弱,而且危機四伏。

語言特色

小說用第一人稱的手法,從一個中學生的角度,用中學生的口吻和措辭來敘述,既真實可信,有「如聞其聲」之功效,又成功地體現了小說的主題。小說使用了大量的俗語和粗話,直接體現了小說的反傳統的特點。同時,小說也有意識流文學的風格。

小說有異常強烈的諷刺意味。荷頓是一個充滿理想的人,他想作一個「麥田捕手」,看護那些天真無邪的兒童;他想離家出走,遠離塵囂,過田園般的純樸生活。但是,現實生活中,他的理想卻被一一擊破。他抱著美好的幻想去學校找妹妹菲碧,眼睛看到的卻是牆壁上書寫的粗穢詞語。當他覺得一切都將如他作願,向妹妹話別之後就可以踏上離家的旅程之時,妹妹菲碧卻執意要求要隨他同去。荷頓心頭一陣驚恐,他是想到菲碧會因此放棄她最愛的聖誕節戲劇演出,他一想到菲碧預備要做出的犧牲,就生氣的差點打了她。菲碧哭了,荷頓開始後悔,便說自己不走了,下午願意帶她去動物園玩。當他看到妹妹菲碧在旋轉木馬上穿著藍色外套,轉了一圈又一圈的樣子時,被妹妹的純真所打動,決定和妹妹回家。他的幻想是自己遠離家庭和這個「惡濁」的社會,標誌著自己成熟長大,而妹妹這樣「天真無邪」的兒童在舒適的家居生活中各得其所。然而妹妹執意隨他同去,在他描繪的美妙圖畫上塗了極不和諧的一筆。

評論認為,小說準確地反應了當時青春期俗語的用法。[10]如:

  • "Phony":膚淺的、虛偽的、假裝的。
  • "That killed me":太可笑了或太令人吃驚了。
  • "Flit":同性戀。
  • "Crumby":不足、不夠、或令人失望的。
  • "Snowing":諂媚、奉承。

歷史

沙林傑的其它小說中有許多人物類似《麥田捕手》。在哥倫比亞大學維特·本奈特英語Whit Burnett的課上,沙林傑寫了短篇「年輕人(The Young Folk)」,其中的一個人物被稱為「莎麗·海斯的鉛筆畫原型」。1941年11月,沙林傑寫了故事「麥迪遜的小叛亂(Slight Rebellion off Madison)」,主打荷頓·考菲爾德。小說送交了《紐約客》,但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緣故直到1946年12月21日才得以出版。故事「我瘋了(I'm Crazy)」發表於1945年12月22日,由Collier's雜志出版,其中有許多元素在日後被用在了《麥田捕手》中。1946年,《紐約客》同意出版有關荷頓·考菲爾德的手稿,長達90頁,但不久被沙林傑收了回去。[11]

解釋

作家布魯斯·布魯克英語Bruce Brooks發現荷頓的態度始終沒有改變,說明他沒有成長。這意味著故事與其它青年文學不同。[12]與之持相反意見的是作家、學者路易斯·梅南迪英語Louis Menand,他認為老師布置這本小說是因為結尾樂觀,教育青春期讀者們「疏遠不過是階段性的」。[13]布魯克堅持荷頓只是年少氣盛,梅南迪則稱荷頓擁有成年人的思維,可以准確地分析人物動機。例如,當菲碧稱她想同荷頓一同西行時,他立刻拒絕,即使這會讓菲碧失望。[14][15]荷頓在青春與成人的問題上徘徊不定。當他認為自己比成年人聰明、成熟時,他卻為此多愁善感。"I felt sorry as hell for" 是他的口頭禪。[14]

彼得·貝德勒(Peter Beidler)在他的《J.D.沙林傑的〈麥田捕手〉讀者伴侶》中找到了妓女桑妮提到的電影。她在第十三章中說在一部電影中,一個男孩從船上掉了下去。這部電影是《勇敢船長英語Captains Courageous (1937 film)》,由史賓塞·屈賽主演。桑妮稱荷頓與那個男孩子長得挺像的。貝德勒在第28頁上寫道男孩就是費雷迪·巴塞洛繆英語Freddie Bartholomew主演的角色。

考菲爾德家的孩子都有文學才智:D.B.在好萊塢寫劇本;荷頓崇拜D.B.的寫作才能(荷頓的寫作課成績最好),但他反感好萊塢大片,覺得它們本質上「虛偽」,作者自己沒有想像空間,甚至認為D.B.去好萊塢寫劇本時「把自己順奸」而已。艾里為自己的棒球手套寫詩;菲碧寫日記。[16]「麥田捕手」對於荷頓來說是個類比,他努力在成人世界中尋找童真,如天真、善良、自然、公益。從懸崖上掉下去可以被視為步入他所強烈批評的成人世界。在此之後,菲碧與荷頓在「捕手」與「失足者」上互換角色;他把象徵捕手的獵人帽給了她,自己成了失足者,而菲碧成了捕手。[17]

迴響

《麥田捕手》位列20世紀最佳小說之林。小說出版後不久,納什·K·伯格(Nash K. Burger)寫給《紐約時報》稱小說為「少見的傑作」[18],詹姆斯·斯特恩(James Stern)則模仿荷頓的語氣,為小說送上欽佩之詞。.[19]美國前總統喬治·赫伯特·沃克·布什稱小說為「了不起的作品」,並稱它啟迪了自己。[20] 2009年6月,BBC的芬洛·盧勒(Finlo Rohrer)寫道小說問世已有58年之久,但依然是「青春期的定義之作」。荷頓常常憤世嫉俗、鬱郁寡歡、離群索居、與世隔絕、迷失方向、玩世不恭」。[21]亞當·戈普尼克英語Adam Gopnik認為小說與美國文學中的《大亨小傳》、《哈克歷險記》並列為「三部完美之作」,稱「在對紐約50年代的捕捉上,沒有哪一部作品可以與《麥田捕手》並駕齊驅。」[22]

並非所有評論都是積極的;與其他評論家一樣,盧勒寫道:「籠罩在神秘之中的小說並沒有滿足讀者的期待,這讓人感到失望。沙林傑助長了這種神秘感,或者說,他什麼都沒做。」[21]論道小說風靡與爭議的背後緣故時,稱小說「捕捉到了青春期存在的焦慮」、「中心人物複雜」、「對話風格平易近人」;與此同時,一些讀者可能會對「紐約40年代的俗語」、「人物的自戀」、「過多的牢騷」表示反感。[21]

爭議

1960年,奧克拉荷馬州塔爾薩的一位老師因在班上教授該小說而被開除,之後又被復職。[23]在1961年到1982年中,《麥田捕手》在美國高中、圖書館被禁。[24]1981年,小說在美國受到最嚴格的審查,同時也是高中第二必讀。[25]根據美國圖書館協會的資料,小說在1990至1999年間位列最具挑戰性書目榜第十。[26]小說雖然有三年沒有出山,但於2009年再度上榜。[27]這主要源自與荷頓的粗口[28][29]、性描述、[30]褻瀆言語、無視家庭倫理和道德准則。[29][31]荷頓是個反面教材,[32]好叛逆、[33]酗酒、撒謊、性濫交。[31]抗議者大多沒有讀過小說。[24]高中教師謝莉·凱勒·蓋奇(Shelley Keller-Gage)在班上教授小說,面對抗議,她稱「抗議者和荷頓一個德行⋯⋯他們在試圖成為麥田捕手。」[29]副作用是人們爭相訂閱小說,而這是前所未有的。[34]

幾起槍擊案與小說有關,這包括勞勃·約翰·巴竇英語Robert John Bardo槍擊蕾貝卡·謝弗英語Rebecca Schaeffer約翰·欣克利刺殺隆納·雷根未遂。馬克·大衛·查普曼槍擊約翰·藍儂,當查普曼被捕時,警方從他的副本中發現了這樣的話:「親愛的荷頓·考菲爾德,自荷頓·考菲爾德,這是我的陳述。」[35][36]

2009年,沙林傑成功地阻止了一本將荷頓描述成老頭子的續作在美國發行。[21][37]小說作者費雷德里克·柯廷英語John David California論道:「叫我無知的瑞典人吧,但是我相信在美國你不可能禁止這本書。」[38]同人小說的小說《60年後:走出麥田》與同人小說對比後,問題變得複雜化了。[39]同人小說通常不被原創作者認可,但它們很少走商業路線,法律對這種非盈利行為一般不進行干預。[40]然而,柯廷把他的作品進行了商業出版。實際上,網絡上流行著各種未經認可的同人小說,沙林傑在去世前也從未對此進行法律訴訟。[39]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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