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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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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縣廣東舊縣名。景泰三年(1452年)置縣,1992年撤消,以原行政區域建順德市

歷史沿革

英宗正統十四年(1449年),黃蕭養起義爆發。起義失敗後,為加強統治,景泰三年(1452年),明朝政府南海東涌馬寧鼎安西淋四都和新會的白藤一堡劃出,置順德縣,取「順天明德」之意,縣治太艮堡,並改名大良。明、清兩代由廣州府管轄。民國時,全縣分為十區。1914年6月,後屬粵海道管理。1920年,廢道後直屬省。

1949年10月28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順德,10月30日,容(容奇)良(大良)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1950年3月20日,順德縣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隸屬珠江行署。1955年,順德縣人民委員會成立,隸屬粵中行署。1958年,順德和番禺兩縣合併,改名番順縣,隸屬佛山專區。1959年6月,順德、番禺兩縣建制恢復,順德仍隸屬佛山專區。1968年,順德縣革命委員會成立,隸屬佛山專區。1970年,佛山專區決定由順德縣負責圍墾位於珠海縣的大橫琴與小橫琴島之間的中心溝。1980年,恢復順德縣人民政府,隸屬佛山地區。1983年6月,撤銷佛山地區,實行市管縣體制後,隸屬佛山市。

1992年3月26日,民政部批准順德撤縣設縣級市,4月30日,順德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2003年12月,撤銷順德市,改建佛山市順德區

2010年4月原1970年由順德縣負責圍墾位於珠海縣的大橫琴與小橫琴島之間的中心溝。經廣東省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並報請省政府同意,收回全部國有土地使用權。[1]

注釋

  1. ^ 横琴岛顺德“飞地”归还珠海管理. [2010-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12).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