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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智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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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韋智達(左二)代表被控襲警的曾健超(左一)

韋智達OBE(英語:Michael Vidler)英國人,英國和香港的執業律師,早年畢業於利茲大學法學院。他是著名的人權律師,專注刑事訴訟,曾代表黃之鋒曾健超朱凱廸等社運案件。[1]

韋智達也參與香港LGBT權利運動。2005年梁TC威廉·羅伊訴律政司司長案爭取同性肛交的年齡限制正式改在16歲。[2]2013年香港變性人婚權案代表變性人「W小姐」取得婚姻權。[3]

韋智達長居香港,並娶了一位來自香港的太太。[4]

2011年香港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2016年香港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當選法律界選委。[5]

參考來源

  1. ^ 朱凱廸律師 曾健超黃之鋒都搵佢. 大公網. 2016-09-12 [2016-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23). 
  2. ^ 禁16至21歲男同性戀交歡 裁定違基本法 少年同志性愛解禁. 蘋果日報. 2005-08-25 [2016-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23). 
  3. ^ 準變性人Q擬覆核婚姻修例 挑戰須完全變性規定 W案律師再出馬. 明報. 2014-07-07 [2016-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23). 
  4. ^ “五十年不变的”的韦智达. CCTV. 2007-06-30 [2016-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23). 
  5. ^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結果(法律界). 香港政府新聞網. 2016年12月12日 [2016年12月1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