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彪
韋彪(1世紀—89年),字孟達,扶風郡平陵縣(今陝西省咸陽市西北)人,中國東漢官員。
其高祖韋賢,漢宣帝時為丞相。祖父韋賞,漢哀帝時為大司馬。韋彪孝行純正,父母去世,傷心守喪三年,不出廬寢。服喪期滿,瘦得不成樣子,醫療了多年才治好。好學博聞,被時人譽為儒者之宗。建武末年,被推舉為孝廉,任命為郎中。因病去職,回家教授學生。安貧樂道,淡泊功名,三輔的儒生無不仰慕。
漢明帝聽說韋彪之名,永平六年(63年),召拜韋彪為謁者,賜給他車馬衣服,三次升遷為魏郡太守。漢章帝即位,因病免官。征拜為左中郎將、長樂衛尉,多次陳說政術,以寬厚為建議。後來上疏請求退休,拜為奉車都尉,官秩為中二千石,受到恩寵賞賜,像皇帝的親戚一樣。
建初七年(82年),漢章帝西巡,以韋彪暫代太常,多次受到召見,問他三輔舊事,禮儀風俗。韋彪於是建言:「現在西巡舊都,應該追錄漢高祖、漢宣帝時的功臣,褒顯他們的功勞,記載他們的子孫世系。」漢章帝採納。走到長安,於是詔命京兆尹、右扶風尋訪蕭何、霍光的後裔。當時霍光沒有苗裔,只封蕭何末孫蕭熊為酇侯。建初二年,已封曹參的後人曹湛為平陽侯,所以這次不再封曹氏。於是厚賜韋彪錢財美食,讓他回平陵上墳。回朝,拜為大鴻臚。
當時,議論政事的很多人說郡國貢舉都不是依靠功勳,所以守職日益懈怠而政事荒疏,過錯在州郡。漢章帝下詔把這件事交給公卿朝臣議論。韋彪上議:「陛下明詔,擔憂百姓,垂恩選舉,務得人才。國家以選拔賢才為要務,賢才應以孝行為第一。孔子說:『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是以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大多數人才能和品行少有兼備,所以孟公綽能勝任趙氏、魏氏的家臣,不可以為滕國、薛國的大夫。忠孝之人,心地厚道;老練官吏,心地刻薄。三代的官員能正直處事,在於有辦法能使他們得到磨鍊。選士應該以才行為先,不可單純看門第。最重要的是,在於選太守二千石。二千石賢德,貢舉就得到人才了。」漢章帝採納他的意見。
韋彪以為當世承繼漢光武帝、漢明帝二帝吏治之後,以苛刻為能力,選置官職,不一定憑藉才能,以當時盛夏寒冷的天象,上疏勸諫:「臣聞政化根本,是順應陰陽。我見立夏以來,應熱而冷,大概因為刑罰刻急,郡國不奉時令所導致。農民忙於農事而苛刻的官吏耽誤農時,稅賦應按常規調整而貪婪的官吏盤剝錢財,這是巨患。想要急百姓之務,應該先為其除患。天下關鍵,都在尚書,尚書的選用,怎可不重視?近來其中多有從郎官越級提拔升任尚書,雖然他們曉習文法,長於應對,小小聰明,多數沒有大才能。應該選任歷任州縣長官有名望的人,雖然動作遲緩,常有不及,但一心向公,嚴守職責。應該以鑒嗇夫應對敏捷為鑑,沉思絳侯周勃木訥之功。之前楚王劉英之獄大興,所以設置令史來幫助郎官,其中多是小人,好為奸利。如今政令力求簡明,令史可全部罷除。諫議之職,應用公直之士,多才忠誠,對朝政有助。現在有從試用的人中任為大夫。御史放外任,動輒任州郡太守。應當公正地選拔,以建議與政績督責。二千石管理政事雖久,被吏民認為合適的,應該增秩重賞,不要隨便調動。希望陛下留意。」奏上,漢章帝採納。
元和二年(85年)春,漢章帝東巡,韋彪行司徒事隨行。回京,因病請求退休,漢章帝派小黃門、太醫問病,賜給他食物。韋彪病情加重。章和二年(88年)夏,漢章帝派謁者賜詔:「韋彪是將相的後裔,修身謹行,出自州里,在朝多年。身染重病,接連上書請求退職。年事已高,不可再加委任,怕職事繁瑣,對身體更加有損。交上大鴻臚印綬。派太子舍人去中臧府,接受賜錢二十萬。」永元元年(89年),韋彪卒,漢和帝下詔給尚書:「原大鴻臚韋彪,在位沒有過錯,正想繼續任用,突然去世。其賜錢二十萬,布百匹,谷三千斛。」
韋彪廉儉好施捨,把祿賜分給宗族,家無餘財,著書十二篇,名為《韋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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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後漢書·列傳第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