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文
陳大文(1742年—1815年),字簡亭,河南杞縣人,原籍浙江會稽,清朝官員。
他是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進士,初授吏部主事。四十八年(1783年)任廣西南寧知府,後擢升為雲南迤東道。歷任貴州按察使、安徽按察使及江寧布政使,皆有政聲。他為父親服喪期滿後任廣東布政使,嘉慶二年(1797年)擢升為巡撫,不久兼署總督。嘉慶四年(1799年)調為山東巡撫,五年因母親逝世而離任,六年署任直隸總督。
他後來因病請求回京任官,歷署吏部侍郎、工部尚書。嘉慶八年(1803年),出任兩江總督,次年召授左都御史,尚未到京又擢為兵部尚書。大文在赴京途中患病,仁宗詔遣侍衛帶醫師到他那裡,可是久醫仍未癒,賜尚書銜給他回籍。後來大文被發現在直隸為官時有過失,部議革職,皇帝詔俟他病癒後以四品京堂用,不過他一直沒有復出。嘉慶二十年(1815年)在家中去世。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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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清史稿》列傳一百四十四
外部連結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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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權之 |
兵部漢尚書 嘉慶十年二月辛未-嘉慶十年五月己亥 (1805年3月17日-1805年6月13日) |
繼任: 鄒炳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