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懷玉,江南江都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順治十五年(1658年)戊戌科進士。康熙元年,任泉州府推官。為民所想,受到百姓愛戴[1]。
參考
- ^ 《晉江縣誌·政績志·文秩之二》(卷之三十五):金懷玉,江都人。由進士康熙元年任泉州府推官。時海氛未靖,方事招徠,歸附者接踵,借民屋以處之。所部卒多狠戾未化,懷玉躬自巡行,遇生事擾民者懲治不稍貸。後卒有修舊怨者,懷玉語之曰:「爾輩荷洪恩,不追既往幸矣,尚不忘舊事乎?」皆愧謝。民乃獲安。為政不事苛刻,以正風俗為先。公餘與諸生講課文章而品第之,士論咸歸。尋以裁缺調補江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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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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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8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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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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