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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筱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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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筱萸(1944年12月10日—2007年7月10日)[1],男,漢族,福建福州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後因受賄被判處死刑復旦大學生物系動物及人體生理專業畢業[2]

生平

鄭筱萸1968年畢業於復旦大學生物系,後歷任杭州民生製藥廠廠長、浙江省總工會主席。1994年出任國家醫藥管理局局長。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後,出任新組建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3]。2003年5月出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2005年6月免職,但仍然擔任中國藥學會理事長[4]

2006年12月26日,鄭筱萸被中紀委「雙規」。據稱,鄭筱萸被「雙規」是因為此前已經被調查的前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司長曹文莊的舉報。2007年1月2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徹查鄭筱萸的嚴重違法違紀問題,依法嚴肅處理。3月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宣布鄭筱萸因嚴重違紀受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5月16日,鄭筱萸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指控鄭筱萸在1997年中至2006年年底擔任國家藥監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審批8家藥廠藥品和醫療器械過程中,直接或者透過妻子劉耐雪和兒子鄭海榕,受賄649萬多元人民幣。2001年到2003年,擅自降低審批藥品標準,其後被揭發部分藥廠虛報藥品資料,其中6種是假藥。2006年4月暴發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齊二藥亮菌甲素注射液事件(詳見「二甘醇」條目)[5];2006年8月暴發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欣弗克林黴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事件[6][7],導致十人死亡,多名病人出現功能衰竭。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鄭筱萸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鄭筱萸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8]

鄭筱萸對判決不服並提出上訴。2007年6月18日14時40分,鄭筱萸案二審結束,但沒有當庭宣判,由合議庭庭後合議並擇日宣判結果。6月18日18時10分左右,鄭筱萸的辯護律師張慶劉寧在其所屬北京公元律師事務所的網站上公布了包括鄭筱萸案的起訴書、一審辯護詞、判決書、上訴狀、二審辯護詞等在內的9個法律文書。但最遲至6月19日14時左右即被刪除[9][10]。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7年7月10日上午,鄭筱萸被執行注射死刑,終年63歲[11]

社會兼職

曾任中國藥學會理事長,第七屆、第八屆藥典委員會主任委員(2005年11月邵明立接任主任委員)。

榮譽

曾被評為「全國勞動模範」,入選首屆全國醫藥行業優秀企業家[12]

參考文獻

  1. ^ 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 [2019-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22). 
  2. ^ 郑筱萸罪与罚. 新浪網. 2007-04-18 [2020-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25). 
  3. ^ 涉及药厂叫停就停--国家药监局长谈“康泰克被禁”. 新民晚報. 2000-11-19 [2024-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04-12). 
  4. ^ 中国药监曲折路. 新浪網. 2007-04-18 [2020-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1-27). 
  5. ^ “齐二药”假药事件. CCTV新聞頻道. [2007-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2-10). 
  6. ^ 安徽华源药业欣弗注射液不良事件调查. 新浪網. 2006-08-09 [2020-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24). 
  7. ^ 灭菌时间缩短导致“后患”. 瀋陽晚報. 2006-08-16 [2024-11-17]. 
  8.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 新華網. 2007-05-29 [2020-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5-31). 
  9. ^ 宋偉:《最高法院啟動鄭筱萸死刑覆核程序》,《民主與法制時報》2007年7月9日A05版
  10. ^ 陳小瑩、吳曉鵬:《鄭筱萸兩名律師公布9個法律文書 行賄人全部曝光》,《21世紀經濟報道》
  11. ^ 前藥監局長鄭筱萸被處死[12:14]. 明報即時新聞. 2007-07-10 [2020-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9-30). 
  12. ^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涉嫌受贿被查处. 新浪網. 2006-12-30 [2020-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3-06).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