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推理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6年4月2日) |
邏輯推理中有三種方式:演繹、歸納和溯因。給定前提、結論和規則,而前提導致結論,例如:
- 前提:(可能因為/普遍次/某次)天下雨
- 規則:(可能因為)天下雨(普遍所以)地上濕
- 結論:(普遍所以/普遍次/某次)地上濕
- 演繹(Deductive reasoning):用來決定結論。它使用規則和前提來推導出結論。數學家通常使用這種推理。舉例:"(可能因為)天下雨(普遍所以)地上濕。(某次)天下雨,(普遍所以)地上濕。"。
- 歸納(Inductive reasoning):用來決定規則。它藉由大量的前提和結論所組成的例子來學習規則。科學家通常使用這種推理。舉例:"(普遍次)天下雨,(普遍次)地上濕。(可能因為)天下雨(普遍所以)地上濕。"。
- 溯因(Abductive reasoning):用來決定前提。它藉由結論和規則來支援前提以解釋結論。診斷和偵探通常使用這種推理。舉例:"(可能因為)天下雨(普遍所以)地上濕。(某次)地上濕,(可能因為)天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