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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勒貝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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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勒貝伊鄂圖曼土耳其語بكلربكی‎,貝伊的貝伊,意為「長官的長官」或「領主的領主」),是西部伊斯蘭世界中世紀晚期和近代早期的一個高級官職,包括羅姆蘇丹國伊爾汗國薩法維波斯鄂圖曼帝國等國都曾有使用該名稱的職位。「貝勒貝伊」最早是指總司令,最終被用來指代省長之類的高級地方官。鄂圖曼帝國是使用該職位名稱時間最長的國家,最初僅可以指代一些重要省份的總督,但後來演變為一個榮譽頭銜。在阿拉伯語中與之對應的詞是「眾埃米爾之埃米爾」(أمير الأمراء‎,amir al-umara),在波斯語中是「米爾米蘭」。

早期應用

該頭銜最早起源於塞爾柱人,在他們建立的羅姆蘇丹國,該頭銜被授予軍隊總司令,用於取代阿拉伯語頭銜「馬利克·烏馬拉」(ملك الأمراء‎,Malik al-umara,「長官的首領」)[1]

在蒙古人建立的伊爾汗國,該頭銜被授予「兀魯思埃米爾」(封地的長官),與突厥語頭銜「兀魯思別吉」、阿拉伯語頭銜「埃米爾·烏馬拉」等同使用。而在金帳汗國,該頭銜可用於指代所有擁有「兀魯思埃米爾」頭銜的人[1][2]。在埃及馬穆魯克王朝,該頭銜是軍隊總司令「阿德貝格·阿薩基爾」的別稱[1]

鄂圖曼帝國

鄂圖曼人從14世紀末到19世紀中葉都有使用「貝勒貝伊」這一頭銜,但在不同時期其含義和重要程度不同[1]。早年,奧斯曼繼承了羅姆蘇丹國的習慣,將總司令稱為「貝勒貝伊」,在由鄂圖曼王朝的王子擔任:自帝國建立者奧斯曼一世時期(1299–1324年),其子奧爾汗擔任貝勒貝伊;奧爾汗即位後(1324–1362年),其兄弟阿拉丁帕夏和兒子蘇萊曼帕夏曾先後擔任貝勒貝伊[3][4]

該頭銜變為地方長官頭銜的第一步發生於穆拉德一世在位期間(r. 1362–1389)。1360年代,穆拉德一世為獎勵拉拉·沙欣帕夏占領阿德里安堡,授予對奧斯曼歐洲領土(魯米利亞)的軍事權力和「貝勒貝伊」頭銜[1][4]。因為奧斯曼蘇丹仍居住在安納托利亞,而連接安納托利亞與歐洲領土的博斯普魯斯海峽達達尼爾海峽直到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後才被鄂圖曼帝國全面控制,這標誌著作為「貝勒貝伊」的拉拉沙欣帕夏實際為歐洲領土的總督[4]

拉拉沙欣帕夏去世於1388年後,但在1385年至1387年間,錢達爾勒·卡拉·哈利勒·海雷丁帕夏便接替他總督魯米利亞事務。在1393年,巴耶濟德一世r. 1389–1402)在跨海親征瓦拉幾亞米爾恰一世時,將卡拉·提穆爾塔什帕夏土耳其語Kara_Timurtaş_Paşa任命為總督安納托利亞事務的貝勒貝伊[1][4]。至此,最初的兩個由貝勒貝伊管轄的轄區「貝勒貝伊里克」誕生,分別是魯米利亞安納托利亞。不久後,又設立了第三個貝勒貝伊里克——魯姆[4]

貝勒貝伊的轄區被稱為「貝勒貝伊里克」,相當於行省[5]。每個「貝勒貝伊里克」下轄多個由桑賈克貝伊管轄的桑賈克里瓦[1][3]。隨著15和16世紀鄂圖曼帝國的擴張,不斷有新的省份建立,到16世紀末達到頂峰,共有44個貝勒貝伊[1][6]。這些新省份的規模差異很大,有的包含多達20個桑賈克,而有的卻只有包含貝勒貝伊駐在地(帕夏桑賈克)在內的兩個[6]。1591年後,「貝勒貝伊里克」逐漸被稱為「埃亞萊特」(eyalet),而「貝勒貝伊里克」則開始指代貝勒貝伊的衙署[5]。在眾多貝勒貝伊中,魯米利亞的貝勒貝伊通常擁有更高的地位,在各省總督中排名第一,並在1536年後被授予帝國議會英語Imperial Council (Ottoman Empire)席位,偶爾由帝國宰相「大維齊爾」本人兼任[1][4]

貝勒貝伊可以視為蘇丹外派到各省的總督,理論上擁有對本省的戰爭、司法和行政事務的絕對權力,但如司庫土耳其語Defterdar任命的財政大臣,以及法官「卡迪英語Kadi (Ottoman Empire)」等同樣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員都可以直接向帝國政府上訴,對貝勒貝伊權力有一定的限制。此外,駐紮在該省城市的「耶尼切里」禁衛軍隊不受貝勒貝伊管轄,甚至貝勒貝伊被禁止進入由禁衛軍駐守的要塞[7][8]。貝勒貝伊在轄區內有自己的法院和底萬(議會),能夠在未經蘇丹事先批准的情況下自由授予蒂馬爾澤阿梅特土耳其語Zeamet封地,1530年封地權力被削減後僅能授予比較小的蒂馬爾封地[1]。不過貝勒貝伊和桑賈克貝伊的主要職責是維護由封地持有人組成的西帕希騎兵,並親自帶領他們參加戰役[1][9]

穆罕默德二世在位期間(r. 1451–1481),「貝勒貝伊」也被用作次於「維齊爾」的榮譽頭銜,兩者又都被冠以「帕夏」的頭銜,區別是維齊爾是三馬尾帕夏,而貝勒貝伊是兩馬尾[1]。從16世紀起,維齊爾也開始被任命為省級的貝勒貝伊,他們比普通的貝勒貝伊享有更高權勢地位[1]。17世紀末,「魯米利亞貝勒貝伊」(Rumeli beylerbeysi)的稱號也開始被作為榮譽官銜被授出,讓其與省級職位的實際持有人並列,甚至曾被授予財務長「司庫土耳其語Defterdar」等與省政府無關的官員[1][6]

18世紀開始,除魯米利亞貝勒貝伊和安納托利亞貝勒貝伊外的其他各省總督越來越多地被稱為源自阿拉伯語的「瓦利」。作為貝勒貝伊等價稱號的阿拉伯稱號「眾埃米爾之埃米爾」以及波斯稱號「米爾米蘭」也同樣越來越多地被用於指榮譽等級,而且指代的榮譽等級越來越低。這一進程在1864年的維拉耶改革中達到頂峰,此後「瓦利」成為各地總督的唯一官方名稱,「貝勒貝伊」僅在「魯米利亞貝勒貝伊」這個榮譽等級中倖存下來,並於其波斯語、阿拉伯語等價稱號一起使用[1]

薩法維波斯

波斯薩法維王朝時期,「貝勒貝伊」這個稱號從大約1543年或1544年開始使用,通常被用於赫拉特、亞塞拜然、甘賈、卡拉巴赫、希爾萬、法爾斯、伊拉克和阿斯塔拉巴德等重要省份的總督「哈基姆」,而更為重要的總督則被稱為「瓦利」。在薩法維王朝末期,「貝勒貝伊」頭銜已經基本被「瓦利」取代[2][10]

參考腳註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Ménage 1960,第1159–1160頁.
  2. ^ 2.0 2.1 Jackson 1989,第84頁.
  3. ^ 3.0 3.1 Birken 1976,第8–9頁.
  4. ^ 4.0 4.1 4.2 4.3 4.4 4.5 İnalcık 1965,第722頁.
  5. ^ 5.0 5.1 İnalcık 1965,第721–723頁.
  6. ^ 6.0 6.1 6.2 Birken 1976,第9頁.
  7. ^ Birken 1976,第10–11頁.
  8. ^ İnalcık 1965,第723頁.
  9. ^ İnalcık 1965,第722, 723頁.
  10. ^ Rustamkhanli 2013.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