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解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解宋
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右參議
籍貫直隸揚州府高郵州興化縣
出生十二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丁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解宋(1534年—?),字應儒,直隸揚州府高郵州興化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三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五名,三甲第八名進士[1][2]。授刑科給事中,四十五年三月升吏科右,十一月升工科左。後貶官,隆慶二年(1568年)任撫州府推官,歷官南京禮部主客司郎中,五年三月升湖廣右參議。

家族

曾祖解思政;祖父解珙;父解文。前母陸氏;母姚氏。具慶下。兄栗、楨、栻[3]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