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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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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毓英(?—?),集公,奉天錦州人,清朝官員,以蔭生泉州府

生平

康熙二十二年,清人得台灣,督撫會疏交薦,遂調任台灣府首任知府。經理三縣疆域,集流亡,勤撫字,相土定賦,以興稼穡。台灣固有學宮,制度未宏。康熙二十四年,與巡道周昌拓而大之。又設義學,教育子弟,勗以孝悌力田之道,一時稱為良吏。

康熙二十八年,升調任湖南鹽驛道。士民希望他能留下,不得,所以建祠以祀。 後升任浙江布政使,但赴任前數日病逝。

年表

康熙十八年(1679年),以蔭生出任福建泉州府知府。

康熙廿三年(1684年)調任台灣府的首任知府。任內興建義學,著有臺灣府志

康熙廿四年(1685年),與分巡臺廈道周昌等人共同主持改建台南孔子廟臺灣府學[1]。同年,並捐俸整修東安坊上帝廟[2]

康熙二十八年,升調任湖南鹽驛道。士民希望他能留下,不得,所以建祠以祀。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升按察司副使管福建臺灣府事蔣毓英為江西按察使司按察使[3]

康熙三十一年六月庚寅,升江西按察使蔣毓英為浙江布政使司布政使[4]

紀念

圖中左碑即是「臺灣郡侯蔣公去思碑記」碑

在臺灣臺南市三郊鎮港海安宮保存了紀念蔣毓英的「臺灣郡侯蔣公去思碑記」。

亦有蔣公祠,在鎮北坊真武廟後,建於康熙三十年,祀臺灣府知府蔣毓英。[5]

參與編修著作

參考文獻

  1. ^ 臺灣通史/卷10:永曆二十年春,文廟成,延平郡王經親行釋菜之禮。歸清以後,康熙二十四年,巡道周昌、知府蔣毓英重建,是為府學。
  2. ^ 卓克華. 《從寺廟發現歷史─台灣寺廟文獻之解讀與意涵》. 揚智文化. 2003-11: 頁240—244. ISBN 957-818-526-X. 
  3. ^ 康熙朝實錄/卷139
  4. ^ 康熙朝實錄/卷154
  5. ^ 臺灣通史/卷10: 蔣公祠 在鎮北坊真武廟後,康熙三十年建,祀臺灣府知府蔣毓英。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前任:
張仲舉
泉州府知府
康熙十八年(1679年)上任
繼任:
孫朝讓
前任:
無(首任)
台灣府知府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上任
繼任:
吳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