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允儀
蔣允儀(?—1642年),字聞韶,別號澤礌,直隸常州府宜興縣民籍[1]。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桐鄉縣知縣,移嘉興。天啓二年(1622年),擢御史,巡按陝西,條上籌邊八事。五年,允儀還朝,即出為湖廣副使。其冬,魏忠賢使給事中蘇兆先劾其為門戶渠魁,遂削籍[2]。崇禎元年七月,起補山東道御史,十一月掌河南道事,二年四月升添註太僕寺少卿。四年六月,以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六年,流賊將窺湖廣,兵部令其移鎮襄陽,鄖陽益虛。中官陳大金與左良玉來援,副使徐景麟見其多攜婦女,疑為賊,用炮擊之,士馬多死。大金怒,訴諸朝,命逮景麟,責允儀陳狀。已而並逮允儀下獄,戍邊,而以盧象升代。十五年,御史楊爾銘、給事中倪仁禎相繼論薦,未及用而卒。
引用
參考文獻
- 《明史》
- 《常州府志》
- 《明憙宗實錄》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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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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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餘祐 |
明朝嘉興縣知縣 萬曆四十七年-天啓二年 |
繼任: 湯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