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台春
蒸餾酒傳統釀造技藝 (蘆台春酒傳統釀造技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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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非物質文化遺產 | |
申報地區或單位 | 寧河縣 |
分類 | 傳統技藝 |
序號 | 11 |
編號項目 | Ⅷ-1 |
登錄 | 2013年 |
第三批市級非遺項目 |
蘆台春是一種醬香型白酒,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寧河區蘆台鎮,創始人為張德和[1],地理標誌保護產品[2],其傳統釀造技藝為天津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酒體微黃、香氣優雅細膩、口感醇和[3],被稱為「北方小茅台」[4]。目前代表性傳承人為李繼齊[5]。
參考資料
- ^ 於增會. 《酒是家乡醇》. 《天津日報》. 2020-01-10.
- ^ 濱海時報; 張廣艷. 《“芦台春酒”获国家地理标志 天津地理标志产品已达10个》. 農博網. [2012-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8).
- ^ 糖酒快訊. 《以匠人之心传承品牌历史,芦台春用经典之品讲述天津白酒故事》. 搜狐網. [2019-03-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8).
- ^ 張洋. 《芦台春为天津地产酒发展写下浓重之笔(图)》. 北方網. [2012-09-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8).
- ^ 天津日報; 新華網. 《天津公布第三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央廣網. [2015-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