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3號決議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3號決議
馬哈巴德共和國的大致範圍
日期1946年4月4日
會議30
編號S/RES/3(文件
主題伊朗局勢
投票
9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1票缺席
1票到場未投票
結果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聯合國安理會3號決議》是1946年4月4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30次會議通過的。這個決議是關於蘇聯伊朗撤軍問題的,該決議以9票贊成、1票未出席、1票未投票通過。

決議承認蘇聯需要5至6個星期從伊朗撤軍,這個時間難以提前,希望這個問題不至於影響到蘇聯和伊朗的雙邊談判,決定將伊朗的申訴延遲到5月6日審理,屆時首先將審理蘇聯從伊朗撤軍情況。如果這段時間內發生延遲撤軍的問題,蘇聯和伊朗均可向聯合國秘書長反映,安理會將按照最優先的級別討論這一問題。

相關決議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