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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緝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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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執法局
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
毒品執法局徽章
毒品執法局旗幟
簡稱DEA
成立時間7月1日, 1973年
國家/地區 美國
性質
駐地/總部維吉尼亞州阿靈頓縣
管理體系
上級機構美國司法部
聯邦機構 美國
前身機構
領導
局長安妮·米格拉姆英語Anne Melissa Milgram
行動主任D.克里斯多福·埃文斯英語D. Christopher Evans
人員裝備
年度預算$31.36億美元 (2019)
職員數10,169 (2019年)
特別探員英語Special Agents4,924
網站https://www.dea.gov/

緝毒局(英語: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簡稱DEA),又譯毒品執法局,是美國司法部下屬的聯邦執法機構,主要任務是打擊美國境內的非法毒品交易和使用。對於《受管制物質法案》所列物品,緝毒局不僅在國內同聯邦調查局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享有共同管轄權英語Concurrent jurisdiction,而且承擔了在國外協調和進行毒品調查的任務。

歷史與職權

兩名美國緝毒局探員正在射擊場實地練習

緝毒局成立於1973年7月1日,是依照1973年3月28日由美國總統尼克森簽署的1973年第二號重組計劃建立的[1]。它建立的初衷是希望有一個單一的執行受管制物質法案聯邦機構,並加強和協調政府的毒品管制行動。美國國會也對日益泛濫的毒品問題十分擔憂,便接受了該提議[2]。於是,由麻醉藥物和危險藥物管理局毒品濫用執法辦公室英語Office of Drug Abuse Law Enforcement和其他一些聯邦機構合併成立了新的緝毒局[3]

20世紀70年代初,緝毒局在華盛頓特區市區的西北「I」大街1405號設立了總部。80年代,由於對聯邦毒品管制法律執行的日益重視,緝毒局急劇膨脹,總部辦公人員也隨之增多,緝毒局開始尋覓新的總部地址。最初,阿肯色州密西西比州以及其他一些美國周邊的廢棄軍事基地都列入考慮範圍。但是,時任美國司法部長埃德文·米斯英語Edwin Meese認為總部應該離司法部長辦公室較近。因此,1989年,緝毒局總部遷往維吉尼亞州阿靈頓縣五角市的陸軍-海軍大道600-700號[4]

1995年4月19日,俄克拉何馬城爆炸案主凶之一蒂莫西·詹姆士·麥克維襲擊了奧克拉荷馬州艾爾弗雷德·P·默拉聯邦大樓,該大樓是聯邦調查局聯邦菸酒及武器管理局以及緝毒局的區域辦公地,這些部門遭到襲擊的原因是,麥克維認為他們都是壓制人權,執行不公的工具[5];此次襲擊導致兩名緝毒局雇員、一名任務部門成員以及兩名特工死亡。為此,緝毒局總部的建築群根據美國聯邦建築安全英語United States federal building security標準被列為第四層級,即恐怖襲擊的高風險目標[6]

1999年,緝毒局在阿靈頓開辦了毒品執法局博物館和遊客中心英語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 Museum and Visitors Center。2003年2月,緝毒局又在其前瞻性科學辦公室中開設了數位化證據實驗室[7]

組織結構

美國緝毒局在國內的21個地方分處:1. 亞特蘭大;2. 波士頓;3. 芝加哥;4. 達拉斯;5. 丹佛;6. 底特律;7. 艾爾帕索;8. 休士頓;9. 洛杉磯;10. 邁阿密;11. 紐華克;12. 紐奧良;13. 紐約;14. 費城;15. 鳳凰城;16. 聖地牙哥;17. 舊金山;18. 西雅圖;19. 聖路易;20. 加勒比;21. 華盛頓特區
美國緝毒局在國內的21個地方分處:1. 亞特蘭大;2. 波士頓;3. 芝加哥;4. 達拉斯;5. 丹佛;6. 底特律;7. 艾爾帕索;8. 休士頓;9. 洛杉磯;10. 邁阿密;11. 紐華克;12. 紐奧良;13. 紐約;14. 費城;15. 鳳凰城;16. 聖地牙哥;17. 舊金山;18. 西雅圖;19. 聖路易;20. 加勒比;21. 華盛頓特區

緝毒局由美國總統任命、美國眾議院批准的緝毒局局長英語Administrator of Drug Enforcement領導。主管通過司法部副部長向美國司法部長匯報[8]。局長的副手包括一名副局長、行動主任、督察長以及三名助理局長,分管行動支援、情報和人力資源部門)。其他高級職員包括財務主任法律總顧問英語General counsel。局長和副局長外的職員無需總統任命,都是政府工作人員。緝毒局總部位於維吉尼亞州阿靈頓縣,它的訓練部門設置在維吉尼亞州的匡提科海軍陸戰隊基地。在國內,緝毒局設有21個地方分處,下設227個辦公室,另外還在62個國家設有86個駐外辦事處[9]。其預算開支超過24.15億美元,雇員逾10,800人,其中特別調查員5,500人。

爭議

2015年,時任緝毒局局長英語Administrator of Drug Enforcement查克·羅森伯格英語Chuck Rosenberg曾表示不該將大麻藥用化,認為可以針對是否應該將有害和危險的東西合法化進行理智誠實的辯論,但不要將大麻稱為藥物,那是個笑話。此話一出,引發眾多正在使用醫療用大麻的傷病治療者不滿[10],並在Change.org發表了一份旨在「防止毒品濫用」的請願書,要求美國政府撤銷查克·羅森伯格的職位,拒絕查克·羅森伯格參與DEA的任何工作,迄今共有159,333位志願者連署[11]

參考資料

  1. ^ 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 Drug Abuse Prevention Service Award (PDF). Learning for Life. [2007-12-13].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08-02-16). 
  2. ^ History of the DEA: 1970 - 1975. deamuseum.org DEA museum. [2007-04-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9-28). 
  3. ^ Marijuana Timeline. 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 [2007-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0-17). 
  4. ^ USDOJ.gov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6-08-23.
  5. ^ Michel, Lou and Herbeck, Dan. American Terrorist. 
  6. ^ Protectiveglazing.org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3-09-18.
  7. ^ 1999-2003. DEA. [2007-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5-26). 
  8. ^ Title 28, C.F.R., Part 0.102 (PDF). Department of Justice: 57. [2007-04-28].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07-08-10). 
  9. ^ DEA Office Locations. DEA. [2008-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22). 
  10. ^ People Want DEA Chief to Resign After He Called Medical Marijuana 'a Joke'. [2022-09-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13). 
  11. ^ Fire DEA Head Chuck Rosenberg for Calling Medical Marijuana a "Joke”. [2022-09-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5).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