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
維權律師(英語:Weiquan lawyers, rights protection lawyers)指一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法律訴訟來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之公共利益、憲法及公民權利的法律職業者、法律學者、或法律行動者(包括有法學教育訓練但未取得中國律師資格者)。[1]在中國大陸改革開放的背景之下,雖然律師的數量有大幅成長[2],但維權律師佔中國律師的比例相當少[3]。維權律師面臨許多在個人、經濟及職業的風險[4][5][6]。維權律師中的赤腳律師還推行法律的平民教育[7]。
部分維權律師採取務實的訴訟態度,不參與官方色彩的案件、不問政治;而也有維權律師群體採較激進的法律改革及政治體制改革立場[8],其中不乏知名民主人士,而部分因而被刁難。這些維權律師中亦有專門維護當事人人權的律師,在中國大陸被稱為「人權律師」。[9]
中國大陸刑法修正草案事件
2015年7月初中國大陸刑法修正草案暫時擱置,中國大陸各地維權律師雖為擱置情況,但對未來不報樂觀的態度。中國大陸維權律師王宇認為,刑法修正草案未依照國際標準,讓律師在刑事辯護上有豁免權,不論是中國死磕派律師、人權律師還是其他律師都會受到影響。[10]
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於2015年7月8日向全國人大常委寄出快件,建議「拿掉」《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審議稿中頗有爭議的第35條,同時暫緩增補第36條。律師團指出第35條的入罪主體有4類訴訟參與人,正視目前法律現實,此條款更可能成為辯護人量訂做,「應當」的爭議也有可能構成入罪理由;第36條應增加但書,「但律師在履行代理或辯護職責的除外。」,以此作為律師職業保護的平衡條款。[11][12]
刑九草案二審稿第35條擬在現行刑法第308條增加如下內容: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洩露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資訊,造成資訊公開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11]
刑九草案二審稿的第36條,為擬在刑法第309條擾亂法庭秩序罪中,增加兩項適用規定: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有其他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11]
經過律師投書媒體呼籲後,在2015年7月10日凌晨開始48小時內,中國當局大規模逮捕中國的維權律師、人權捍衛者。目前已超過57位維權律師、人權律師被逮捕、失蹤、限制人身自由、約談,且數字仍在攀升中。
維權網11日也正式向聯合國、各國際人權機構、各國政府及全世界各地人權捍衛者發出緊急呼籲,懇請各界關注中國這一嚴重人道災難和人權危機,並立即給予救援。從目前情況來看,全國各地被約談的基本都涉及王宇律師、周世鋒律師以及所在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以及屠夫案。[13]
被當局控制的維權人士
目前[何時?]有18名律師被警方強行帶走或失蹤,包括北京王宇律師、北京周世鋒律師、北京李姝雲律師、北京李和平律師、廣西覃永沛律師、廣東隋牧青律師、北京劉曉原律師,河南常伯陽律師、甘肅李大偉律師、河北李威達律師、廣西南寧覃永沛律師、湖南謝陽律師、胡林政律師 河北李威達律師、北京王全章(王全璋)律師、北京黃力群律師、上海秦雷律師、湖南羅茜律師。
此外,有10位律所工作人員、人權捍衛者被抓捕或失蹤,包括鋒銳所會計王方、行政劉四新、司機周慶,李和平律師助理趙威、望雲和尚在成都被抓後帶往機場、天津戈平被抓、北京基督教家庭教會聖愛團契的胡石根長老、劉永平(網名老木)被抓,李發旺週六清晨4點多被帶走、湖南魏得豐被帶走。
截至2015年7月11日,目前有29位律師被短期限制人身自由、傳喚、要求約談,包括北京江天勇律師,北京張凱律師、山東張維玉律師、山東劉衛國律師、河南常伯陽律師、河南任全牛律師、河南姬來松律師、河南孟猛律師、河南馬連順律師、上海張 雪忠律師、上海李天天律師、重慶游飛翥律師、重慶付劍波律師、湖南王海軍律師、湖南郭雄偉律師、湖南呂芳芝律師、湖南文東海律師、湖南楊金柱律師、湖南陳 南石律師、甘肅蔣永繼律師、浙江王成律師、雲南曾維昶律師、雲南劉文華律師、福建鄒麗惠律師、黑龍江王秋實律師、上海薛榮民律師、上海秦雷律師、上海鐘穎 律師、廣東孫世華律師、傳喚詢問主要圍繞王宇及鋒銳律師事務所。[13]
但是,2015年7月11日,新華網在網站醒目位置發布題為《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台,「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的報道,稱公安部已經摧毀了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台的「重大犯罪團伙」,並稱維權人士「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企圖達到不可告人目的」[14]。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媒的大量報道中,認為中國存在一些「律師」與上訪者互相勾結,並組織以上訪、鬧事為職業的「職業訪民」滋擾生事,擾亂法院和政府工作秩序,並以此對政府施壓,以求自身問題的解決。同時還在法庭上辱罵法官,擾亂法庭秩序。而這些「維權律師」往往沒有律師執照、不懂法律,只是協助上訪者爭取把事情擴大。[15][16][17]而亦有指責認為官方媒體僅僅以逮捕這些所謂「律師」為掩護,大肆抓捕其他與之不相關聯的維權律師。[來源請求]
參考文獻
- ^ Marazzi, Marco; Youxi Chen. A Tale of Two Citis- the Legal Profession in China 《中国法律职业状况研究报告》.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s Human Rights Institute (IBAHRI) (國際律師協會人權研究所). 2012-12 [2013-05-21]. [永久失效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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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路. 維權律師, 一個危險的職業. 晨鐘書局. 2006. ISBN 97898899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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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 11.1 11.2 刑法修正案第35條修改宜廣納建言. 光明網. 2015-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6).
- ^ 刑法修正部分條款引爭議 基層律協望緩修擾庭罪. 北京青年報. 2015-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7).
- ^ 13.0 13.1 48小時內57名中國維權人士被捕或失蹤. Newtalk新聞. 2015-07-11 [2015-07-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2).
- ^ 黃慶暢; 鄒偉. 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 新華網. 2015-07-11 [2015-07-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30).
- ^ 官媒揭内地“上访”产业链:访民也有“经纪人”. 新華網. [2015-08-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假律师办会见 看守所里现形. 北京晚報. [2015-08-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02).
- ^ 人民日报评职业上访:维权律师庭外做手脚施压政府. 人民日報. [2015-08-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