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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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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定率(experience rating)是保險業中確定保險費率的常見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根據投保者的索賠經歷來確定其必須負擔的保險費率。經歷定率的理論根據是投保者的索賠經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未來的損失風險。

實例[1] [2] [3] [3]

美國的失業保險稅的稅率是經歷定率的一個實例,相應稅率因此又被稱為經歷稅率(experience rate)。具體而言,雇主必須承擔的失業稅的稅率,由其解僱員工的經歷所決定。解僱率越高,則稅率越高。實行經歷稅率,將失業成本更多地由解僱員工的雇主來承擔,從而在宏觀上對穩定就業有刺激作用。另外, 與實行單一稅率相比,實行經歷定率在理論上有減低道德風險的作用。但是,由於稅率存在上、下限,且稅率區間(即稅率上下限之差)較小,美國失業保險稅得經歷定率法又被稱為不完全經歷定率(imperfect experience rating)。

目前,美國是唯一對失業保險稅實行經歷定率的國家。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