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曲
組曲是一種套曲形式的器樂曲或交響曲,即各自獨立的不同樂曲的組合,在巴洛克音樂時代為古典組曲/舞曲組曲,所有套曲都是同一調式,都是從舞曲演變來的。18世紀中以後為現代組曲。
巴洛克時期的組曲雖由舞曲組成,但實際上並非作為舞蹈用途,而是經過風格化後供大家欣賞或演奏用的音樂。舞曲風格化的現象在文藝復興晚期便已存在,舞曲所組成的組曲也在當時便略具雛型。到了巴洛克早期,組曲則是主要的樂器作品類型之一。 巴洛克中期以後,德國音樂家Johann Jacob Froberger (1616-1667)為組曲設計了一個較固定的組合方式: 古典組曲包括四首舞曲樂章,曲式皆為二段題:
- 阿勒曼德舞曲 (allemande),是一種從弱拍起頭,四拍子中速的德國舞曲;
- 庫朗特舞曲 (courante),是一種三拍子快速的法國舞曲;
- 薩拉班德舞曲 (sarabande),是一種重音在第二拍,三拍子慢速的西班牙舞曲;
- 吉格舞曲 (gigue),是一種極快速的英國舞曲。
在基格舞曲之前,可再加入其他的舞曲,例如布列舞曲(bourree)、嘉禾舞曲(gavotte)、小步舞曲(minuet)等。[1]
組曲形式是17世紀在法國開始發展起來的,後來加入了英國的基格舞曲,作曲家可隨意選擇不同的舞曲將其組合成為組曲。許多作曲家寫過組曲,巴哈的鋼琴曲《英國組曲》和《法國組曲》,韓德爾著名的《水上音樂》和《焰火音樂》也是用組曲形式寫的。他們經常在薩拉班德舞曲和基格舞曲中增加新的內容。巴哈為大提琴、小提琴、長笛和其他一些樂器都寫過組曲。韓德爾寫過22種調式的組曲。
17世紀以後,組曲被認為是一種過時的老形式,很少有人再寫組曲。19世紀時,組曲又重新流行起來,但已經演變成現代組曲。
現代組曲一般只保留一首舞曲,其餘的有從歌劇、舞劇和其他戲劇配樂中選出的樂曲片段,如《天鵝湖組曲》等,甚至可以從電影音樂中選出。樂章的數目也是自由的,只是最少得有兩個樂章,最多甚至達二、三十個。調性也可以改變。所以有很多民族音樂家採集民歌曲調寫組曲,著名的如芬蘭的西貝流士、挪威的葛里格和俄羅斯的柴可夫斯基等都寫過組曲形式的著名樂曲。
參考書目
- 音樂史與欣賞:楊沛仁著,2001年,初版,美樂出版社
附註
- ^ 見參考書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