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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代卡納芬伯爵亨利·赫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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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
卡納芬伯爵
PC DL英語Deputy Lieutenant FSA FRS
殖民大臣
任期
1866年7月6日—1867年3月8日
君主維多利亞女王
首相德比伯爵
前任愛德華·卡德威爾
繼任白金漢和錢多斯公爵
任期
1874年2月21日—1878年2月4日
君主維多利亞女王
首相班傑明·迪斯雷利
前任金伯利伯爵
繼任麥可·希克斯·比奇爵士
愛爾蘭總督
任期
1885年6月27日—1886年1月28日
君主維多利亞女王
首相索茲伯里侯爵
前任斯賓塞伯爵
繼任亞伯丁伯爵
個人資料
出生1831年6月24日
倫敦格羅夫納廣場
逝世1890年6月29日(満59歳)
倫敦波特曼廣場
國籍British
政黨保守黨
配偶(1) Lady Evelyn Stanhope
(1834–1875)
(2) Elizabeth Howard
(1856–1929)
母校牛津大學基督教堂學院

亨利·霍華德·莫利紐克斯·赫伯特,第四代卡納芬伯爵Henry Howard Molyneux Herbert, 4th Earl of Carnarvon), PC, DL英語Deputy Lieutenant, FSA, FRS (1831年6月24日—1890年6月29日), 1833 - 1849年期間稱波赤斯特勳爵Lord Porchester)。英國政治家,保守黨政府中具有自由主義傾向的成員,試圖在英國海外領地中建立聯邦式的自治政體。在伊頓公學牛津大學基督堂學院受教育。1849年襲其父伯爵爵位。1858—1859年任殖民地事務副大臣,1866—1867年和1874—1878年兩度任殖民大臣。第一任期間最大成就是使議會通過了《英屬北美法》(1867年),賦予加拿大以聯邦體制和自治領地位。第二任時提出仿效加拿大形式建立南非聯邦的建議遭到否決。1878年提出《卡納芬條款》,解決了阻礙建設加拿大太平洋鐵路的加拿大和英國之間的爭端。在索茲伯里第一屆內閣(1885—1886)中,他出任愛爾蘭總督。1885年8月1日,與愛爾蘭領袖查爾斯·史都華·巴涅爾(Charles Stewart Parnell)就愛爾蘭自治問題舉行秘密會談,但他找不到一個可以同時被索茲伯里和巴涅爾接受的解決辦法。

參考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