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
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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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76年12月10日 |
簽署地點 | 瑞士日內瓦 |
生效日 | 1978年10月5日 |
簽署者 | 48 |
締約方 | 78(2020)[1] |
保存處 | 聯合國秘書長 |
語言 | 英文 法文 中文 俄文 西班牙文 阿拉伯文 |
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英語: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Military or Any Other Hostile Use of Environmental Modification Techniques),簡稱環境戰公約(英語:Environmental Modification Convention (ENMOD)),是1976年聯合國制訂的國際公約。公約訂於瑞士日內瓦,於1978年10月5日生效,保存人是聯合國秘書長。[2][3]
背景
各締約國從鞏固和平的利益出發,希望在制止軍備競賽,在嚴格有效的國際監督下實現全面徹底裁軍和挽救人類免受使用新的戰爭手段的危險等方面做出貢獻;承認科學技術的發展可在改變環境方面開闢新的可能性;認識到為和平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可改善人類和自然之間的相互關係,並有助於保護改善環境以造福現在一代和今後世世代代;也承認為了軍事等目的使用這種技術可以產生對人類福利極為有害的影響;願意有效禁止為軍事等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 並改善國際局勢。各締約國制訂本公約各條款。[4]
內容
公約[4]規定締約國保證不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具有廣泛、持久或嚴重影響的改變環境的技術作為摧毀、破壞或傷害任何一個締約國的手段,並保證不幫助、慫恿或引誘任何國家、集團或國際組織從事違反前述活動。但公約不妨礙為了和平目的而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公約應無限期有效。
改變環境的技術
「改變環境的技術」指蓄意操縱自然過程改變地球(包括其生物群、岩石圈、水氣層和大氣層)或外太空的動態、組成或結構的技術。
參見
參考文獻
- ^ 1. 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military or any other hostile use of environmental modification techniques. United Nations. [2020-1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11) (英語).
- ^ 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2020-1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簡體)).
- ^ 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military or any other hostile use of environmental modification techniques (PDF). United Nations. [2020-12-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7-08-17) (英語).
- ^ 4.0 4.1 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2020-12-17]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