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騷亂
甕安騷亂是2008年6月28日下午發生在中國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甕安縣的群體性事件。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受到當地群眾衝擊。事發緣由是一名中學女生非正常死亡和當地警方涉嫌不公正暴力執法引起群眾的不滿。
起因
6月22日凌晨0時27分,甕安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西門河大堰橋處有人跳河。凌晨3時,16歲的中學女生李樹芬在河中被其叔李秀忠等人撈起,急救人員證實李樹芬已經死亡。報警的三名青年被警方帶走。當日上午,死者父親等人到甕安縣雍陽鎮派出所詢問案情,被告知已交到甕安縣公安局刑偵隊負責。刑偵隊告訴他們,李樹芬系自己投水死亡,與當時在場另外三名青年無關,要求家屬自行埋葬屍體。死者父親等人不服,提出要進行法醫鑑定。當晚,甕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技術科的法醫到現場作鑑定[1]。由於懷疑李樹芬並非自殺,她的家屬用冰棺將屍體冷凍後停放在出事現場,同時從附近的居民點接來電線,還用竹竿和編織布搭起棚子遮蓋冰棺。當時有六七十人圍觀。法醫在做完常規檢查後認定李樹芬系溺水死亡。由於當時家屬沒有質疑是姦殺,法醫並沒有檢查死者外陰。死者家屬在簽字後認為鑑定只是「拿著手電隨便照了照」,過於隨便,因此到黔南州公安局申請第二次復檢。同時有傳言說女生可能是被兩名當地青年強姦後掐死並拋屍河中[2]。
25日,黔南州公安局派來的法醫進行了第二次屍檢,按照死者家屬委託書中的要求做了解剖並對死者死前有否中毒和性行為進行了檢驗取樣。26日檢驗結果公布,稱排除了服毒和強姦的可能性。但死者家屬認為法醫「取走了部分器官」,並且沒有公布結果。這時往停屍處圍觀的人增多,有傳言說元兇是甕安縣委書記的侄女,另外兩個參加行兇的男生和當地派出所所長有親戚關係。又有傳言說元兇是副縣長的孩子,死者的「叔叔、爺爺、奶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搶救,媽媽被打得說話含糊,已失去理智,嬸嬸被剪去頭髮關押到派出所」[1][3]。另外,死者的二叔甕安縣玉華鄉中學教師李秀忠在離開公安局途經當地保險公司門前時,遭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士打傷而入住醫院(此前曾有李秀忠為公安局唆使的黑社會打至重傷,並於28日死於醫院的傳聞,但死亡一說已被李秀忠本人證偽)。[4]女孩的同學前去問詢,也被毆打。民眾紛紛前去圍觀,有人辱罵警察,結果有三人被打,入住醫院,引起民憤。[5]
貴州省委副書記王富玉、副省長黃康生表示,甕安事件暴露幹部與群眾關係長期積聚的矛盾,少數黨政幹部成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一些部門在化解當地水庫移民搬遷、城鎮改造拆遷、煤炭和磷礦等礦權糾紛、國企改制矛盾久拖不決,群眾利益訴求難以得到及時、滿意的答覆,所以矛盾集中爆發[6][7][8]。
經過
李樹芬死後,死者家屬與當時在場的三名青年之間因為賠償問題一直未能達成一致[9]。27日,甕安縣公安局公布《關於李樹芬死亡一案的調查報告》,認為「李樹芬跳河是因為其認為父母重男輕女,對自己的哥哥李樹勇較好,對自己不好,而且還經常受到父母、哥哥的謾罵。」28日星期六早上,甕安縣公安局向李樹芬家屬傳交《屍體處理催辦通知書》,稱李樹芬系「自己跳河溺水死亡」,「死因已查明,李樹芬屍體沒有繼續保存的必要」,要求家屬下午2時前將屍體領回安葬,「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這種做法使在場的人們十分不滿[10]。
下午3時許,數十名在停屍處圍觀的人列隊前往縣政府請願。兩名約12歲學生模樣的男孩舉著書有「為人民群眾申冤」的白色橫幅走在前方[9][需要較佳來源]。請願隊伍從大堰橋出發,行經環市東路,經郵電局門口轉至人民廣場,約15時30分到達縣政府辦公大樓。開始時隊伍中的人並不多,但迅速增加。來到李樹芬生前就讀的甕安三中時,有較多學生加入,隊伍規模超過了200人,抵達縣政府時,已達上千人的規模。縣政府無人接待。下午4時左右,隊伍轉到旁邊的縣公安局大樓。兩名民警在公安局門口拉起警戒線。不久,有警察搶走了學生手中的橫幅。在場民眾被激怒,於4時30分左右雙方開始衝突。此時聚集的民眾達到約2萬人[11]。
縣政府辦主任宋輝勸說學生離開,教育局局長張世德通知各校校長安排老師到現場疏散學生。這時已經有人沖入公安局大樓一樓進行破壞。有人向在場民警投擲礦泉水瓶和泥塊(官方說法中包括磚頭)及投擲燃燒瓶燒樓[12][9][10][13]。18時許,有學生開始燒車,附近多輛警車被點燃。前來救火的消防隊被奪去消防龍頭,剪斷消防水帶,消防人員被迫撤離。
20時左右,人群因為「等不來一個領導說話」,而向縣政府轉移[9]。23時左右,縣政府大樓旁邊的縣委大樓被點燃,並因是木結構,最後全被燒毀。
騷亂驚動了中國中央政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和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做出批示:中共貴州省委成立了處置甕安「6·28」事件工作組;甕安縣委縣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武警總部副參謀長薛國強從北京趕到甕安指導處置工作[14][15]。
29日凌晨,人群在勸說下(亦有說在武警出現後)開始散去。凌晨3時,群眾全部散去,事態暫時平息[9][10]。
29日上午6時起,人群又開始在縣政府附近聚集,高峰時有6000餘人。有人向執勤公安、武警投擲石塊、磚頭並試圖衝破警戒線,局勢一度緊張。下午19時,武警和公安開始強力清場,現場人群逐漸散去。政府部門大樓前重兵駐守;記者被禁止到現場采訪;縣內大致恢復平靜[9][10]。29日,新華社發表簡單文章報道此事,稱「一些人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衝擊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隨後,少數不法分子趁機打砸辦公室,並點火焚燒多間辦公室和一些車輛」,「至29日凌晨2時,圍觀人員緩慢散去,事態沒有進一步擴大,甕安縣城秩序目前已基本恢復正常。」 [16]6月30日上午,甕安縣電視臺反復播放「關於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自首」的通告,要求民眾積極舉報鬧事分子,並公布舉報熱線電話和電子郵箱。
事件引起網絡上多個論壇的熱烈討論,但是討論的帖子不久就被全部刪除。
後續
7月1日,中共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把騷亂定調為「一起單純的民事案件釀成一起嚴重的打、砸、搶、燒群體性事件」,「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員煽動利用,黑惡勢力直接插手,公然向我黨委、政府挑釁」,「影響了全省穩定和貴州形象」。[17] 死者家人指死者被姦殺,公安隱瞞真相,庇護高幹子弟。而貴州省公安廳公布的死因調查結果是死者自殺溺水身亡,並聲稱已經進行了兩次屍檢,結果都是一樣。官方的說法是:當晚死者李樹芬與女友王嬌、男友陳光權和劉言超外出遊玩,步行到西門河邊大堰橋處閒談,死者曾表現出輕生念頭,但不久平復;男友陳光權離開後,劉言超在橋上做「俯臥撐」時,死者突然跳河自殺。[18]甕安縣公安局副局長周國祥表示,李樹芬的叔叔是在保險公司門口被打,公安局正在調查此事件。黔南政法委書記羅毅否認「元兇是縣委書記的親侄女,另2個參加行兇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長有親戚關係」的說法,指與死者一起玩耍的陳某、劉某、王某的父母均在農村務農,而縣委書記與其妻子並非本地人,在甕安沒有任何親屬。[19]而「做俯臥撐」一詞亦在一夜之間成為中國網際網路的流行語。[20]
根據中國官方媒體報道,7月2日,也就是騷亂發生後的第四天,貴州省成立的由貴州省公安廳刑偵總隊主任法醫師、溺水研究專家屈劍平、貴陽醫學院法醫教研室主任、司法鑑定中心主任王傑副教授、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高級工程師葉忠源、副主任法醫師楊永剛組成的專家小組,在李樹芬父親、姨媽等的監視下,進行了第三次屍檢取樣,對死者遺體進行了仔細探查,並將有關提取物用無菌物證袋封存,於7月3日上午送往貴州省公安廳物證鑑定中心,作精斑及DNA檢驗。李樹芬家屬簽署了檢驗記錄,並在之後按照當地風俗將她的遺體入棺下葬。[21][22][23]
7月10日,官方第三次屍檢的調查結果公布。經過檢驗,未檢出人的精斑及男性DNA分型,並認為李樹芬仍為處女,生前未發生過性行為或受過性侵害。對遺體頭部進行層層解剖的結果顯示,死者腦組織沒有出血和挫傷,顱底無骨折;頸部檢查後沒有發現勒、扼、壓、掐等留下的痕跡,系統解剖檢驗中也未發現顱腦、頸部肌群、胸、腹等臟器損傷。死者胸腹體表皮膚完好,無鈍器、銳器傷,也沒有發現遭受暴力侵害時可能留下的搏鬥傷和抵抗傷。
屍檢表明死者遺體其瞼結膜見針尖樣出血點;雙側顳骨岩部骨松質出血;心包膜、心耳針尖樣出血點,具有典型溺水窒息屍體徵象。同時,有典型的水性肺氣腫(溺水死亡)徵象:雙肺膨隆腫脹,雙肺前緣超過鎖中線;鼻腔外見白色蕈狀泡沫。
貴州省公安廳刑偵總隊主任法醫師、溺水研究專家屈劍平認為:「如果人是死後被投入水中,是不可能出現上述體徵的,比如水性肺氣腫、點狀出血等等。」另外,病理學檢驗排除了病理性死亡和中毒死亡的可能性。鑑定結論為死者系溺水死亡[24]。
事件發生後,截至7月3日,警方已抓獲59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2名被刑事拘留。涉及到流氓惡勢力的有39人,19名涉案學生投案自首[25];甕安縣人民法院於同年11月6日開庭審理首宗相關事件,並於14日下午宣判涉案人張光靜有期徒刑16年、莫光付15年、肖春平7年、李秀龍5年、李慶安5年、柴吉方2年(緩刑2年)[26]。
騷亂後縣委對縣城的建設
甕安縣委在事件後有所積極的治理縣城,先後成立甕安工業園區與農民工創業園,投資建設和改擴建重點學校與其他初中,對縣城居民拆遷執行「拆一補一,結構陳新不補差」政策──徵收農民土地補償標準從每平方米25元提高到43.09元;對失地農民的安置方式由原來只有貨幣安置,轉變為小城鎮安置、貨幣安置、劃地安置、社會保障安置等多種方式,讓百姓選擇[27];而被燒毀的縣政府大樓建築廢墟亦被縣委保留,沒有被拆,並在旁邊建立「警示教育館」。[28]
影響
事件發生後,中共貴州省委決定對事件展開調查,並決定免去甕安縣常委羅來平,以及公安局長申貴榮的職務。7月4日,貴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對甕安縣黨政主要負責人作出調整決定,縣委書記王勤、縣長王海平被免職。
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認為,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是在開礦、拆遷安置的時候,民眾的利益受侵犯,而一些幹部在處理這些問題的手法粗暴,並肆意動用警力加上地方黑惡勢力坐大,治安欠佳,產生民怨,使黑惡勢力能乘機煽動民眾衝擊政府。[29] [30]而政府在處理李淑芬一案以及在對待示威群眾時表現出的簡單武斷的處理方式激化了雙方的矛盾。
參考資料
- ^ 1.0 1.1 瓮安事件当事少女李树芬三次尸检内幕. [2008-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06).
- ^ 事件始末. [2008-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贵州省公安厅公布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细节. [2008-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0-07).
- ^ 瓮安事件死者叔叔讲述真相:我没死 别再传谣言了. [2008-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06).
- ^ 貴州發生騷亂事件 縣公安大樓被燒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BBC中文網
- ^ 贵州副书记:瓮安事件暴露当地长期积累的矛盾. [2008-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06).
- ^ 官方分析瓮安事件 称少数干部成恶势力保护伞. [2008-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9-08).
- ^ 瓮安县公安局政委局长被免 新任命官员已赴任. [2008-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0-02).
- ^ 9.0 9.1 9.2 9.3 9.4 9.5 瓮安事件是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标本性事件”,《瞭望》新闻周刊. [2008-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9-11).
- ^ 10.0 10.1 10.2 10.3 瓮安“6·28”事件流变,罗昌平,《财经》周刊第215期. [2008-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贵州瓮安事件:数百学生群众游行经过,金黔在线. [2008-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8-11).
- ^ 贵州瓮安发生群体性暴乱事件. [2008-06-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0).
- ^ Girl's death sparks rioting in Chinese count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路透社
- ^ 我省依法妥善處置甕安縣「6·28」打砸燒突發事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貴州日報
- ^ 瓮安事件不是一起孤立事件 石宗源三次向百姓道歉. [2008-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21).
- ^ 貴州省甕安縣發生一起打砸燒事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新華網 2008-06-29
- ^ 中共建党87年 瓮安骚乱报平息. [2008-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0).
- ^ 貴州通報甕安"6.28"打砸搶燒事件真相(全文)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中新網
- ^ 貴州當地警方和政府有關負責人就甕安「6·28」事件答問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新華社
- ^ 网友恶搞:“做俯卧撑”成为网络新流行语. 南海網. 2008-07-02 [2008-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6).
- ^ 贵州瓮安"6·28"事件李树芬遗体第3次尸检结果待出. 人民網. 2008-07-02 [2008-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貴州騷亂當局限三日內葬死者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香港商業電臺
- ^ 官方出台甕安騷亂細節 調查未果似已定「真相」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自由亞洲電臺
- ^ 法医专家详解瓮安事件当事女中学生第三次尸检结果. [2008-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2).
- ^ 贵州瓮安事件专案组已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 [2008-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贵州瓮安县法院宣判一批“6·28”事件犯罪分子. [2008-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01).
- ^ 甕安答卷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國青年報2012年4月27日
- ^ 反思「甕安事件」:直面瘡疤勇於糾錯 讓執政黨自警自勵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華網2012年9月9日
- ^ 貴州省委嚴查甕安事件 擬免去縣公安局長職務. 香港電台. [2008年7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 ^ 貴州甕安騷亂 有官員被指失責遭撤. 香港電台. [2008年7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外部連結
- 貴州甕安縣公安局和政府大樓正在被燒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YouTube
- 李樹芬之驗屍報告李秀華的申請刑偵破案書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摘自周曙光個人網誌,2008年7月1日貼出,博訊新聞網轉載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貴州甕安「6·28」事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