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王耒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王耒(1880年—1956年12月23日),字耕木浙江杭縣人,清朝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2]

生平

王耒生於1880年農曆正月二十四日,是清朝舉人,畢業於日本法政大學。歷任清朝刑部主事、法部主事,京師地方審判廳推事、廳長,雲南法政學堂監督,雲南高等審判廳廳丞。[1][2]

中華民國成立後,他歷任中央司法會議浙江代表,江蘇都督府秘書,1914年3月任奉天北路觀察使,1914年6月任奉天省洮昌道道尹。他還曾擔任平政院評事。1917年12月任全國菸酒事務處處長。1920年8月至1923年3月任國務院法制局局長。1922年11月兼署國務院秘書長。1924年12月,任內務部次長,並任國民代表會議籌備處評議員。1926年2月,任國務院首席參議。[1][2]

自1928年中央政府改為南京國民政府後,王耒即脫離政治,專心讀書。曾參加稊園詩社蟄園詩社。1956年11月獲聘為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2]

1956年12月23日,王耒逝世,享年76歲。[2]

著作

  • 洮河防導計畫書
  • 恥無恥室詩詞稿[2]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黃源盛,民初平政院裁決書整編與初探,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究彙刊:人文及社會科學,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卷四期,493-515
  2. ^ 2.0 2.1 2.2 2.3 2.4 2.5 蔣路,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傳略,中央文史研究館,1996年,第1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