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勤
王汝勤(1877年—1939年2月)字幼甫,直隸省密雲縣(今屬北京市)人,王汝賢之弟。中華民國軍事將領。[1]
生平
1904年,王汝勤被選派赴日本留學,入陸軍士官學校第三期炮兵科。回到中國後,在北洋軍隊中任教練官、營管帶、兵備處提調、幫統等職。[1]
1912年,任總統府高等侍衛武官、代理拱衛軍前路統領。1912年11月26日,獲授陸軍少將。1913年11月13日,任陸軍第一混成旅旅長。同年12月31日,獲授陸軍中將。1914年1月26日,任河南都督府參謀長。1914年10月,任陸軍模範團炮兵教練官。1915年3月18日,任陸軍第八師步兵第十五旅旅長。同年12月23日,特予二等輕車都尉。1919年9月26日,升任陸軍第八師師長。1921年11月7日,獲將軍府勤威將軍。[2][1]
1922年2月4日,任荊州鎮守使。1923年7月20日,任長江上游總司令。1924年7月25日,獲授陸軍上將。1925年1月16日,被吳佩孚任命兼任湖北軍務善後事宜幫辦。1925年5月19日,王汝勤懇請辭職長江上游總司令。1925年6月,王汝勤被部下轟走。1925年6月30日,王汝勤被免去兼任的陸軍第八師師長職務。此後,王汝勤寓居天津,參加居士林的活動。[2][1]
1939年2月,王汝勤逝世。[1]
參考文獻
中國(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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