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次翁
王次翁(1079年—1149年),字慶曾,濟南(今山東省濟南市),號兩河先生。[1]南宋大臣,罷居明州鄞縣。
崇寧時期進士,任湖南參謀官。不久致仕,後來受到秦檜提拔,拜御史中丞、參知政事。岳飛回朝任樞密副使時,宋高宗因岳飛階官少保,命他排班在王次翁之前,岳飛卻上書自請班在王次翁之下。王次翁在奉命為奉迎扈從禮儀使迎接在靖康之變中被俘的韋太后回國。韋太后在回國途中向金使者借錢犒勞從者,到國境時,金使者要求先還錢再放她回國。王次翁未得秦檜之命,且擔心秦檜懷疑他私自結納想取代秦檜之位,堅決不肯代為償還,相持境上三日,南宋內外憂慮,最後由副使王奐出錢了事。韋太后回國後對高宗哭訴王次翁不顧國家利害,險些令他們母子不得相見。高宗震怒,想殺王次翁洩憤。王次翁私下告訴秦檜自己是不敢專斷。秦檜大喜,力為營救,奏王次翁為報謝使。王次翁致仕後罷居四明。與蔣璿、顧文、汪思溫、高閌、吳秉信、徐彥老、陳先成立「八老會」。秦檜主政時,多任用柔弱的人輔政,且不久就找藉口罷黜,只有王次翁始終沒有被秦檜排擠。紹興十四年(1144年)致仕,十九年(1149年)卒。有子王伯庠。
注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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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宋史》卷三百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