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懷忠
王懷忠(1946年8月1日—2004年2月12日),男,安徽亳州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王懷忠自幼喪父,出身貧苦。1993年,擔任阜陽市市長。1996年,擔任中共阜陽市委書記。1999年,升任安徽省副省長。2003年,因受賄案被判處死刑。2004年執行[1]。其偽造大量發票,部分發票的簽名甚至是「秦始皇」、「葉利欽」、「柯林頓」和「地府」等。阜陽市市民稱之為「王三億」。
2015年4月14日,媒體「大紀元」爆料稱(報道真實性存疑),王懷忠被判處死刑的真實原因是其在坦白犯罪時,交代了向江澤民的妹妹江澤慧行賄450萬元人民幣的事實[2]。
參考文獻
- ^ 王怀忠腐败案查处始末:200万元贿款揭开了盖子. 安徽日報. [2012-06-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6).
- ^ 官媒旧案重提 网曝江泽慧涉王怀忠死刑案. [2015-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5).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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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秦德文 |
中國共產黨阜陽市委員會書記 1995年10月 - 1999年10月 |
繼任: 劉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秦德文 |
阜陽市人民政府市長 1993年3月 - 1995年10月 |
繼任: 喬傳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