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棠
潘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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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雲南按察司僉事 | |
籍貫 | 直隸寧國府太平縣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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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棠(1473年—?),字希召,號雲巢,湖廣辰州衛軍籍直隸寧國府太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廣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四十名進士[1][2]。初授河南懷慶府推官,正德八年(1513年)六月升南京吏科給事中,十年五月考察,以浮躁淺露降職,貶武義縣丞,升四川內江縣知縣、許州知州,十六年(1521年)三月擢雲南按察司僉事,不久父喪丁憂,歸家侍養母親,遂不復出仕。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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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薛祖學 |
明朝內江縣知縣] 正德年間 |
繼任: 賀爵 (贛榆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