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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僑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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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學生,簡稱港澳台僑聯招全國聯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的一個專項招生計劃。起源於1981年,由於華僑學生相對較少,一般也稱為港澳台聯招。此處「聯招」一詞的涵義,既可以包括考試和錄取的整個過程,也可以僅指考試本身。

時間

每年3月初至3月中接受網上預報名,5月第三個週末進行考試,考試分兩天完成。大學依其排名分作第一批次(重點及名牌大學)和第二批次(普通大學)。若未達大學錄取分數者,則可進入大學預科班學習。成績公佈約在6月中,錄取工作一般會在7月初。

對象

該考試的對象為具備高中學歷之港澳台居民和定居外國的華僑人士。

2019年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1]

  • 港澳地區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 台灣地區考生:具有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
  • 華僑考生:
    • 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2年(截至報名結束日),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5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的,也可參加報名。

報名地點

華僑考生只可以在廣州報名點進行確認報名,而香港、澳門和台灣考生一般會於報名點當地辦理有關程序。

考試細節[1]

  1. 考試科目:理工類考試科目為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文史類考試科目為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每科滿分為150分。教育部考試中心按照有關考試大綱命制試題。
  2. 考試時間:每年5月第三個周末舉行考試,其中星期六9:00—11:30考試科目為中文,13:30—15:30考試科目為英語;星期日9:00—11:00考試科目為數學,13:00—15:00考試科目為物理、歷史,16:00—18:00考試科目為化學、地理。
  3. 考試地點:全國聯招考試分為6個考區,分別是北京、上海、福州、廣州、香港、澳門。考生報名資格通過後,可選擇任一考區參加聯招考試。
  4. 其他事項:報考高校藝術、體育專業的考生,需參加術科考試,術科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由有關高校確定,考生應儘早與擬報考的高校聯繫。
  5. 全國聯招考試實行計算機網上輔助閱卷。
  6. 持港澳地區學歷的港澳臺考生需要在畢業中學所在地報考。
  7. 持中國內地學歷的考生信息,由考生畢業中學所在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學歷查驗。

參考資料

  1. ^ 1.0 1.1 港澳台华侨联考报考条件、流程是什么?. www.gqb.gov.cn. [2020-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5).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