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滬商埠督辦公署
淞滬商埠督辦公署是中華民國前期上海市的最高行政機關,其籌備工作可回溯至民國13年,孫傳芳擬劃上海縣城區、寶山縣吳淞鎮及附近地區為淞滬特別市區,民國14年,奉軍南下,江蘇省省長韓國鈞宣布上海為特別市,直隸中央政府,但隨後孫傳芳驅逐奉軍,重新占據上海,並於民國15年5月在龍華設立淞滬商埠督辦公署,孫傳芳出任淞滬商埠督辦[1]。民國16年3月21日,白崇禧占領龍華,接收公署,公署於29日上海特別市臨時市政府就職典禮之日起撤銷。[2]
主要官員
參考文獻
- ^ [淞沪警备司令部] 王孝俭 《上海市 上海县志》 1993 第1292页. [2021-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3).
- ^ 上海市建市前政府机构. [2019-04-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8-05).
參見
先前機關: 滬海道署 |
上海最高行政機關 民國15年(1926年)-民國16年(1927年) |
後繼機關: 上海特別市臨時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