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洪公諧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洪公諧
大明
籍貫福建漳州府龍溪縣
字號字廷和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祖父 洪異
出身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出身

洪公諧(?—?),字廷和,福建漳州府龍溪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四十七名,登第二甲第三十七名進士[1][2]。曾官浙江金華府知府[3]

家族

曾祖洪明,贈監察御史;祖父洪異,布政司左參議;父洪日瑞,母沈氏[4]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四庫全書本《浙江通志·卷119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