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侍御史,中國古代官制。
秦初設侍御史,漢時再分為侍御史和治書侍御史。三國時,曹魏於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記錄朝廷動靜,糾彈百官朝儀。西晉時置四人,東晉時置六人。隋代避隋文帝生父楊忠諱,改殿中侍御史為殿內侍御史。
唐代又改為殿中侍御史,是御史臺所屬機構成員。唐宋兩朝,御史臺所屬機構有臺院、殿院和察院鼎三而立,分別由殿中侍御史、侍御史和監察御史任職[1]。殿院內置殿中侍御史九人,與監察御史同稱為侍御。宋代沿置。明清朝廢此職。
注釋
- ^ 趙彥衛《雲麓漫鈔》卷七:「唐有三院:御史侍御史謂之臺院,殿中侍御史謂之殿院,監察御史謂之察院。」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