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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守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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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守阯
大明南京吏部尚書
籍貫浙江寧波府鄞縣
字號字維立,號碧川
出生正統元年(1436年)
浙江鄞縣
逝世正德七年(1512年)
浙江鄞縣
親屬長兄楊守陳、從弟楊守隨、弟楊守隅
楊茂元
出身
  • 成化元年乙酉科浙江鄉試第一名舉人
  • 成化十四年戊戌科進士及第

楊守阯(1436年—1512年),字維立,號碧川明朝浙江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成化乙酉浙江解元、戊戌榜眼,官至南京吏部尚書。曾任《大明會典》副總裁。

生平

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鄉試第一(解元),成化十四年(1478年)登戊戌科一甲第二名進士榜眼),授翰林院編修,官翰林院侍讀學士南京吏部右侍郎。曾掌管兩京(南京、北京翰林院。後詔加吏部尚書致仕[1]。正德七年(1512年)卒。朝廷追贈太子少保,賜祭葬如例[2]

著作

文:

  • 《重新杭州府儒學記》

著作:

  • 《碧川文選》
  • 《浙元三會錄》
  • 《碧川文選》(或稱《碧川文鈔》)
  • 《困學寘聞錄》

詩:

  • 《碧鮮壇》

家族

曾祖楊浩卿。祖父楊九疇。父親楊自懲,曾任倉副使[3]。楊守阯為楊自懲之次子。長兄楊守陳、從弟楊守隨楊守隅,子楊茂元均為進士出身,有「一門五進士」之謂。守陳、守阯二人皆中解元,登進士,入翰林,對署辦公,文學議論,名重一時,為朝野佳話。

參考

  1. ^ 明史》(卷184):「弟守阯。子茂元、茂仁。守阯,字維立。成化初,鄉試第一,入國學。祭酒邢讓下獄,率六館生伏闕訟冤。十四年,進士及第。授編修。秩滿,故事無遷留都者。會從兄守隨為李孜省所逐,欲並逐守阯,乃以為南京侍讀。弘治初,召修《憲宗實錄》,直經筵,再遷侍講學士。給事中龐泮等以救知州劉遜悉下獄,吏部尚書屠滽奏遣他官攝之。守阯貽書,極詆滽失。十年大計京官。守阯時掌院事,言:「臣與掌詹事府學士王鏊,俱當聽部考察。但臣等各有屬員。進與吏部會考所屬,則坐堂上,退而聽考,又當候階下。我朝優假學士,慶成侍宴,班四品上,車駕臨雍,坐彜倫堂內,視三品,此故事也。今四品不與考察,則學士亦不應與。臣等職講讀撰述,稱否在聖鑒,有不待考察者。」詔可。學士不與考察,自守阯始。修《會典》,充副總裁。尋遷南京吏部右侍郎。嘗署兵部,陳時弊五事。改署國子監。考績入都,《會典》猶未成,仍留為總裁。事竣,遷左侍郎還任,進二秩。武宗立,引年乞休,不待報竟歸,詔加尚書致仕。劉瑾亂政,奪其加官,瑾敗乃復,久之卒。
  2.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一》:正德七年八月丙辰 致仕南京吏部尚書楊守址卒。守址,字維立,成化乙酉鄉貢第一,試禮部久不利。戊戌乃中會試第四人,廷對賜及第第二人,授翰林院編修。秩滿,會其從兄守隨由府丞受誣謫官,守址亦遷南京侍讀。弘治初,召修《憲廟實錄》,尋與經筵,同考會試,進左春坊左諭德,主順天鄉試。乙卯,升翰林院侍讀學士,主應天鄉試,署院事。修《玉牒》,授庶吉士業。戊午,東宮出合講學,充侍班官。尋升南京吏部右侍郎。三年考滿,乞省墓。壬戌,至京,複留參總《會典》。書成,遷左侍郎,加俸二級,複舊任。甲子,以疾請老,不許。乙丑,以年至力請,乃進尚書致仕。劉瑾竊政,奪新秩。瑾敗,乃複,至是卒。贈太子少保,賜祭葬如例。守址為人篤實內行甚飭,其兄尚書守陳,學行冠世。守址自相師友,博極子史。為文謹嚴,編纂考校極精詳。嘗對海外使歷舉其國中事,其人驚服。其文學論議與所履歷,略似守陳,而同為解元、學士、吏侍,一時對署兩京翰林,時尤羨之。其所啟迪子弟以宦學著稱者十餘人,為東南文獻名族云。
  3.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成化十四年戊戌科殿試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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