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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 (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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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1926年—1991年),生於江西省南昌市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1],「兩個凡是」起草人[2]

生平

1947年11月,在南開大學參加了民主同盟。1948年參加中國共產黨。1948年11月轉移至冀中解放區,在泊鎮中共中央華北局城市工作部學習。1949年1月被分配到中共天津市委宣傳部任秘書、科長等職。1953年1月調到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1954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部)工作,歷任副科長、科長。1958年9月起,調到中共中央機關工作,擔任康生的秘書[1]

文革期間,毛澤東著作的整理編輯工作由康生的秘書李鑫帶幾個較年輕的人在做,毛澤東的手稿、演講記錄等一直保管在李鑫手中[3]

1975年1月6日,鄧小平胡喬木談話稱,自己正考慮要胡喬木和吳冷西胡繩、李鑫等人當國務院的顧問,像文革以前中蘇論戰時期「釣魚臺的班子」那樣寫一批文章。6月上旬,鄧小平將組建國務院政治研究室正式提上日程。6月8日,鄧小平再次約見胡喬木,商談成立國務院政治研究室事宜。此次談話後,鄧小平即寫信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提議:「國務院設政治研究室,先由胡喬木、吳冷西、胡繩、熊復于光遠、李鑫等同志組成,以後再吸收一些人,特別是年青一點的,作理論工作。」同日,鄧小平還向中共中央政治局送上關於《毛選》編輯工作的建議。這兩項提議經政治局審議通過,報毛澤東圈閱同意後,國務院政治研究室正式成立。負責人除鄧小平報告中提及的六人外,還增加了鄧力群。7月5日國務院辦公室發出通知:「經毛主席、黨中央批准,國務院已設立政治研究室。由胡喬木、吳冷西、胡繩、熊復、于光遠、李鑫、鄧力群等同志組成。」當時政研室七名領導成員均稱負責人,主要負責人胡喬木亦別無名義或職銜[4]

1975年鄧小平要胡喬木主持《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的整理編輯工作。當時的工作程序是先由吳冷西、熊復、李鑫把要選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的文稿備好,隨後在胡喬木的主持下由吳冷西、胡繩、熊復、于光遠、李鑫修改訂正。「文革」後期胡績偉被「解放」,胡喬木也以參加《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編輯工作為名,將胡績偉調到國務院政治研究室,但胡績偉到國務院政治研究室後做了其他方面的工作。在胡喬木主持下,選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的文章逐篇改定後,送鄧小平最後定稿。有些文章定稿時鄧小平把上面這些人都找去,有些簡短的文章就由鄧小平和胡喬木兩人定稿。在這種工作制度下,李鑫在《毛澤東選集》編輯整理工作中便從事實上的主持者降為幾個負責人之一。不久「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開始,李鑫在國務院政治研究室「批鄧」的會上批評胡喬木篡改毛澤東著作。「批鄧」和粉碎「四人幫」後,李鑫帶吳冷西、胡繩、熊復等人到毛澤東主席著作編委會辦公室,掌握了編輯毛澤東著作的權力[3]

1975年起,李鑫任國務院政治研究室領導成員,和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局長周啟才負責起草文件[1]

1976年1月8日上午周恩來逝世後,汪東興隨即通知李鑫、周啟才,要求二人共同修改訃告和悼詞初稿。當天下午三時,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在人民大會堂東大廳召開,會議由鄧小平主持。會後,二人繼續修改悼詞初稿。悼詞修改完後,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將印件在會前分發給參加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成員。1月12日下午3時,鄧小平主持在人民大會堂東大廳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悼詞和追悼大會事項,李鑫、周啟才列席了會議。會上鄧小平率先表示同意這篇悼詞,隨後葉劍英李先念汪東興紀登奎吳德陳錫聯等相繼發言同意悼詞。江青在會上攻擊周恩來不捍衛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但除王洪文、姚文元外,無人響應。會議還決定由鄧小平致悼詞。散會後,張春橋趕上已走到人民大會堂北門口李鑫、周啟才,要求二人壓縮悼詞中號召向周恩來學習的那部分,但被二人頂回。會後當晚,二人按鄧小平的指示,對悼詞的個別文字作修改,並送鄧穎超過目。次日二人想到在悼詞中加上「堅決捍衛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一句,這樣悼詞報經毛澤東批准後,「四人幫」在路線問題上攻擊周恩來便會遇到制約。二人報告了汪東興後,獲得汪東興支持,叫二人帶著悼詞印件到鄧小平家當面報告,請鄧小平定奪。鄧小平親自在「他衷心愛戴和崇敬偉大領袖毛主席」一句後面加上「堅決捍衛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這句,並在悼詞首頁寫上「請主席審批」,署上了自己的名字及時間。1月14日,毛澤東圈閱同意了這份悼詞[5]

1976年7月下旬,毛澤東病情危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紀登奎、姚文元在中南海懷仁堂向李鑫、周啟才傳達緊急任務,要二人起草毛澤東的訃告和悼詞文稿。起草完成後,二人用電話向汪東興報告,並請示是否將兩件文稿送汪東興閱轉中央,汪東興聽後表示:「兩件文稿,由周啟才親自加封,親自保管,暫不上報中央,什麼時候上報,待命。」1976年9月9日毛澤東病逝。當天清晨五時十分左右,汪東興打電話給周啟才說:「老周,你帶上那兩件封存的文稿,速到主席住地會議廳來,政治局等著討論。通知李鑫也來這裡。」在此此政治局會議上,華國鋒指示周啟才讀了訃告文稿,該文稿是以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中央軍委名義發布,定名為《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華國鋒徵詢與會成員同意後決定先將訃告文稿送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印刷廠加急排印出清樣,不到一小時印出,由周啟才在會上分發給與會成員。在排印訃告文稿期間,李鑫在會上讀了悼詞文稿,華國鋒批示後,交周啟才會後印發政治局各成員。經討論,會議一致通過了《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決定9月9日下午四時對國內外廣播。政治局討論悼詞文稿,汪東興提出悼詞文稿加上毛主席批「四人幫」時講的「三要三不要」(「要搞馬克思主義,不要搞修正主義;要團結,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陰謀詭計」),華國鋒、葉劍英、李先念等贊同。9月16日下午三時,政治局在中南海懷仁堂正廳開會,討論悼詞文稿,商定9月18日在天安門廣場舉行追悼大會的事項。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通知悼詞起草人李鑫、周啟才列席會議。會前下午兩點多,汪東興將周啟才叫到他在人民大會堂的臨時辦公室,讓周啟才將兩件事代他報告華國鋒,一是他因要保護毛主席遺體而不能參加當天下午的政治局會議,二是悼詞文稿應加上毛主席講的「三要三不要」指示。經華國鋒徵求與會成員同意,讓被指定為會上的悼詞修改人的姚文元加上了「三要三不要」。會議還一致同意追悼大會由華國鋒致悼詞,王洪文主持,並對大會程序作了安排[6]

1976年9月9日毛澤東病逝後,華國鋒一直未回家,住在中南海的202(即毛澤東逝世處),直到9月18日下午毛澤東追悼會結束,華國鋒將毛澤東遺體護送到「769」保護室。華國鋒回憶稱,9月10日他就開始考慮解決「四人幫」的問題,9月11日他以看病為由離開毛澤東靈堂去李先念家,請李先念到西山葉劍英,徵詢在何時以何方式解決「四人幫」的問題。毛澤東追悼會結束後,華國鋒回家休息,葉劍英很快到華國鋒住的東交民巷15號院商議,華國鋒首先提出「我們和『四人幫』的矛盾只能採取斷然措施,把他們抓起來,隔離審查,然後公布罪證。」他的提議獲得葉劍英的完全支持。9月23日下午或晚間,華國鋒約汪東興到東交民巷15號院談話,也向汪東興提出了對「四人幫」採用隔離審查的辦法,二人還商量了行動具體細節,汪東興臨走時對華國鋒說「李鑫想見你,想約個時間。」華國鋒表示可以。在此之前,1976年9月12日和9月14日深夜,李鑫曾到人民大會堂福建廳看望汪東興,二人談到「四人幫」近幾天的活動,李鑫向汪東興提出了對「四人幫」實行隔離審查[1]

9月23日華國鋒同意見李鑫後,汪東興回去轉告了李鑫。9月25日李鑫給華國鋒寫了封信,全文為[1]

華第一副主席:

送上姚文元同志九月二十三日的信,請您一閱。

出版《毛選》五卷是全黨大事,似以向中央政治局作一次詳細匯報為好。

偉大的領袖和導師毛主席逝世後,廣大幹部和工農兵群眾更加迫切地要求早日出版《毛選》五卷。為了儘快完成這個任務,我建議,請中央成立以您為主任的《毛澤東選集》出版委員會,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至於具體辦事機構,建議撤消胡喬木的工作,請汪東興同志負責。這對在編輯工作中貫徹執行毛主席的方針、路線,加強毛主席文稿的保存管理,都有利。

我請求您抽時間接見我一次,以便面會。可否,請批示。

李鑫

一九七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李鑫在此信中還附上了姚文元致李鑫的信,全文如下[1]

李鑫同志:

請給我一個材料:現在的《毛選》五卷共幾稿,其中公開發表過的幾篇,有手稿的幾篇,兩者一共多少字。根據講話整理的幾篇,列出目錄,說明哪些經主席看過。

對於如何早日做好《毛選》五卷編輯出版工作,有何建議,也請告。

姚文元

九月二十三夜

華國鋒收到李鑫的信後,決定在中南海的國務院會議廳同李鑫談話。國務院會議廳在西花廳東側一牆之隔。於是在9月下旬,二人會面,這是二人在粉碎「四人幫」之前唯一一次見面。據李鑫回憶,1976年9月29日,他和華國鋒見面,談了四個多小時,李鑫建議採取斷然措施,對「四人幫」隔離審查。而據華國鋒回憶,李鑫在談話中對「四人幫」有批評,並稱早在出版《毛選》英文版的問題上康生對「四人幫」就有意見,李鑫主要講了《毛選》五卷的問題,表示康生生前負責《毛選》五卷,如今姚文元想抓過去,張春橋也想插手,不能讓他們插手,李鑫還建議華國鋒聽一次關於《毛選》五卷的匯報,李鑫說要接受蘇聯教訓,對「四人幫」要早動手,「四人幫」搶班奪權值得警惕。華國鋒記不清李鑫是否明確向自己提出了隔離審查的建議。華國鋒當時聽李鑫講述,但未同李鑫深談,特別是對「四人幫」隔離審查需要高度保密,整個部署正在進行中,不能同李鑫談。華國鋒僅告李鑫:「要提高警惕。出《毛選》五卷問題,待中央討論後再說,現在不是當務之急,你的信和姚給你的信我都看到了,放一放再研究。」[1]

1976年10月6日粉碎「四人幫」當晚,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成立「四人幫」專案組,由華國鋒掛帥,成員是全體在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下設辦公室由汪東興、李鑫負責。1976年11月,李鑫任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粉碎「四人幫」後不久,社會上有種說法稱,是李鑫最早向華國鋒提出粉碎「四人幫」的,但這種說法並不準確,在同李鑫會面前華國鋒已經決定通過隔離審查粉碎「四人幫」,並已做了相應部署。李鑫逝世後,其生平中寫道:「1976年9月,在『四人幫』篡黨奪權的緊要關頭,李鑫不顧個人安危,首先向黨中央提出隔離審查『四人幫』的建議。」[1]

1977年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華國鋒在討論社會上要求為四五事件平反和鄧小平復出問題時表示,無論如何不能損害毛主席。汪東興指示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李鑫為華國鋒起草兩個講話。1月17日,李鑫在主持討論華國鋒講話提綱的起草問題時,提出「要講高舉毛主席的旗幟,處理這兩個問題要肯定毛主席正確,不能損害毛主席的形象。」中央理論學習組根據李鑫的意思草擬出華國鋒講話提綱第一稿。1月21日,在李鑫主持下,中央理論學習組再度討論修改華國鋒講話提綱第一稿,並寫下「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都必須維護,不能違反;凡是有損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須制止,不能容忍。」這是兩個凡是第一次被提出。[2]

1977年3月中央工作會議召開時,李鑫是汪東興最得力的助手,是汪東興依靠的小班子中的主要人物。李鑫在此次中央工作會議上又批評了胡喬木。但到1978年中央工作會議召開時,李鑫對胡喬木的批評早已獲得澄清,這時李鑫仍是汪東興最得力的助手以及汪東興小班子裡的主要人物,身兼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毛主席著作編委會辦公室副主任等多個要職。1978年中央工作會議開到11月下旬,各組討論中央人事問題時,有的組已有人提名胡喬木增補為中共中央委員會委員。但各組都有人想知道胡喬木在「批鄧」前後究竟有無問題,西北組還有人對將胡喬木補進中央委員會表示懷疑。為了讓胡喬木進入中央委員會製造輿論,在11月25日大會的第二天,西北組的于光遠揭發李鑫在1976年「批鄧」中把鄧小平重用胡喬木作為「批鄧」的內容,並揭發稱李鑫在「批鄧」時說胡喬木「我看他一點馬克思思想都沒有」,還稱李鑫當時給胡喬木加上「篡改」毛主席著作的罪名。于光遠在會上表示,「應該給胡喬木正式平反,如果有什麼文件的話,應該宣布作廢。」12月2日于光遠的發言對李鑫的上述做法再次提出批評,同組的方毅接著于光遠的話說,李鑫如此整胡喬木不僅是不正派,而且是在搞陰謀詭計。12月7日,西北組用全體人員名義向中共中央提出十二條建議,其中第十二條是「十二、改組《毛澤東選集》編委會辦公室,由胡喬木同志主持《毛澤東選集》編輯工作。主席的遺著、遺蹟等全部交給《毛澤東選集》編委會辦公室。」該條是于光遠提出後經西北組大家同意而列入,意在剝奪當時主管毛澤東主席著作編輯委員會辦公室的李鑫的職權[3]

1978年9月,鄧小平訪問朝鮮後回國,途經中國東北視察,發表了系列講話,提出揭批「四人幫」的「第三次戰役」不能永遠搞下去,基本上清理「三種人」,批判了「四人幫」的罪行,這就行了,要趕快回到經濟建設上來。實際上鄧小平已提出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機構及建設上來的問題。該思想被華國鋒接受。當時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李鑫正在北京為華國鋒起草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講話稿。華國鋒告訴李鑫,別再強調揭批「四人幫」第三戰役,而要強調經濟建設。李鑫問:「第三戰役不是政治局決定的嗎?」華國鋒拿出一份電報稱:「小平同志在東北講了要工作重點轉移,政治局討論過,我們都同意。」[7]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隨著華國鋒、汪東興等「兩個凡是」派的失勢,1980年11月李鑫卸任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8]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李海文,華國鋒何時約見李鑫,百年潮2013年第02期
  2. ^ 2.0 2.1 华国锋与“两个凡是”的关系. [2022-0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8). 
  3. ^ 3.0 3.1 3.2 于光遠. 1978年我亲历的那次历史大转折. 中央編譯出版社. 1998年.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1). 
  4. ^ 十、组建国务院政治研究室协助整顿. 人民網. 2014-08-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02). 
  5. ^ 周啟才,周總理的訃告和悼詞起草前後,世紀2003年第06期
  6. ^ 周啟才. 毛泽东讣告悼词形成前后. 人民文摘2004年第五期.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13). 
  7. ^ 李偉. 谁来领导中国:从毛泽东到邓小平——专访当代中国研究所原副所长、研究员程中原. 三聯生活周刊2013年第1期.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9). 
  8. ^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 第七卷 第一编 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机构 第二章 中共中央工作机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網. [2017-1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