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緋
李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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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總理河道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河南汝寧府光州 |
字號 | 字廷章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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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緋(?—?),字廷章,河南汝寧府光州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鄉試第六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六十二名進士[1][2]。歷山東左布政使。嘉靖十年(1531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3],不久,被巡按直隸御史詹寬彈劾稱病杜門,坐視河患,奪俸三月[4]。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三》:嘉靖十年三月,升山東左布政使李緋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嘉靖十年九月癸酉 巡按直隸御史詹寬劾奏總理河道副都御史李緋稱疾杜門,坐視河患,請亟罷黜,以戒人臣怠事者。緋惶恐謝不職。上以緋任職未久,命奪俸三月。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