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惲 (澧王)
李惲(790年代?—820年2月14日),唐朝皇子,本名李寬,是唐憲宗李純的第二子,生母不詳。
從其異母兄長李寧和異母弟李宥的生年推斷,當在793年至795年之間。生母應是父親唐憲宗某位不知名的妾室。貞元二十一年(805年),李寬被祖父唐順宗封為同安郡王。父親李純登基後,於元和元年(806年),封李寬為澧王。同時李宥的生母、嫡母郭氏則未獲得皇后的冊封,而庶兄李寧成為太子。元和七年(812年),改名李惲,同年太子李寧逝世。李寧死後,吐突承璀欲立他為太子,但因生母身份卑微而不得立,最終立李宥為太子。元和十五年(820年)正月廿七,唐憲宗去世,吐突承璀和李惲被梁守謙所殺。[1]
李惲長子李漢,東陽郡王。次子李源,安陸郡王。第三子李演,臨安郡王。一說唐宣宗登基後,為指穆宗篡李惲之位而自己又從穆宗系奪回正統,故封李漢為雍王及追封為靖懷太子,即史書記載的李渼[2]。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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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黃永年 唐元和後期黨爭與憲宗之死
- ^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朝资料》第22辑,作者:黄楼. [2015-05-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5-23).
- 《舊唐書 列傳第一百》:澧王惲,憲宗第二子也,本名寬。貞元二十一年,封同安郡王。元和元年,進封澧王。七年,改今名。時吐突承璀恩寵特異,惠昭太子薨,議立儲副,承璀獨排群議,屬澧王,欲以威權自樹,賴憲宗明斷不惑。上將冊拜太子,詔翰林學士崔群代澧王作讓表一章。群奏曰:「凡事己合當之而不為,則有退讓焉。」上深納之。及憲宗晏駕,承璀死,王亦薨於其夕。以元和十五年四月丁丑發喪,廢朝三日。長子漢,東陽郡王。次子源,安陸郡王。第三子演,臨安郡王。
- 《新唐書 列傳第七》:澧王惲,始王同安,後進王。惠昭之喪,吐突承璀議復立儲副,意屬惲,帝自以穆宗為太子。帝崩之夕,承璀死,王被殺,秘不發喪,久之以告,廢朝三日。三子:曰漢,王東陽郡;曰源,安陸;曰演,臨安。初,惲名寬,深王察,洋王寰,絳王寮,建王審,元和七年,並改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