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 (唐朝)
李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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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皇太子 | |||||||||||||||||||||
前任:李治 繼任:李賢 | |||||||||||||||||||||
唐朝追尊皇帝 | |||||||||||||||||||||
姓 | 李姓 | ||||||||||||||||||||
名 | 弘 | ||||||||||||||||||||
姓名 | 李弘 | ||||||||||||||||||||
封爵 | 代王 → 皇太子 | ||||||||||||||||||||
出生 | 652年 唐高宗永徽二年 | ||||||||||||||||||||
逝世 | 675年(22—23歲) | ||||||||||||||||||||
廟號 | 義宗 | ||||||||||||||||||||
諡號 | 孝敬皇帝 | ||||||||||||||||||||
墓葬 | 恭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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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弘(652年—675年5月25日),字宣慈,唐朝唐高宗李治第五子,唐中宗、唐睿宗的親兄長。母親是武則天,妻子乃裴居道之女裴氏。永徽六年(655年)時,被封為代王;顯慶元年(656年),原本的太子李忠被廢,改立李弘為皇太子。死後追尊義宗,諡號孝敬皇帝。
生平
李弘曾經向率更令郭瑜學習春秋左氏傳,當讀到楚世子商臣弒君故事,不禁掩書嘆曰:「聖人垂訓,何書此邪?」郭瑜回答他:「孔子作《春秋》,善惡必書,褒善以勸,貶惡以誡,故商臣之罪雖千載猶不得滅。」李弘說:「然所不忍聞,願讀它書。」郭瑜向他拜曰:「『里名勝母,曾子不入。』殿下睿孝天資,黜凶悖之跡,不存視聽。臣聞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故孔子稱『不學禮,無以立』。請改受《禮》。」李弘接受這個提議。
顯慶四年,加元服,又命令許敬宗、許圉師、上官儀、楊思儉等人收集古今文集,選錄出五百篇,編集成《瑤山玉彩》,總章元年(668年),請求追贈顏回為太子少師、曾參為太子少保,高宗同意。
當時在征遼的士兵,如果有逃亡或期限內沒報到的,不但找到後要斬首,家人也要充官。李弘進諫:「士遇病不及期,或被略若溺、壓死,而軍法不因戰亡,則同隊悉坐,法家曰亡命,而家屬與真亡者同沒。《傳》曰:『與殺不辜,寧失不經。』臣請條別其科,無使淪胥。」高宗也同意了這個請求。
咸亨二年(671年),高宗巡幸東都,太子李弘監國。當時遇上大旱,關中鬧起饑荒,於是李弘巡視士兵的糧食,發現有吃榆皮、蓬實的,就私下命家令寺給他們米糧。李弘身體不好,而輔佐他的人是戴至德、張文瓘、蕭德昭等人,因此有些小事都是取決於他們。
當時李弘有兩個異母姊姊,即義陽公主與宣城公主,因母親蕭淑妃以前得罪武則天的關係,她們一直被幽禁在掖庭,年過二十都未出嫁[1]。李弘發現此事後,感到震驚又同情,便請求讓兩位姊姊能夠結婚。這件事觸怒了武后,武后便將義陽公主嫁翊軍權毅、宣城公主嫁潁州刺史王勖。李弘從此失寵。李弘又上書希望將沙苑之地分借給貧窮之人,高宗准許。後來李弘也被召到東都去。咸亨四年(673年)二月壬午[2],納裴居道之女裴氏為妃,到了冬十月乙未,又以「皇太子弘納妃畢,曲赦岐州,大酺三日」。有人表示要用白雁來進行婚禮,竟然剛好就在苑子裡捕獲了,這讓高宗很高興;而裴妃也是個相當有婦德的賢淑女子,裴氏美貌端莊,很討李弘的歡心,高宗因此常和侍臣說:「弘仁孝,賓禮大臣,未嘗有過。」
逝世
上元二年(675年),李弘與高宗、武后同赴合璧宮時暴卒。高宗悲痛萬分,將他諡為「孝敬皇帝」,葬於恭陵,並使用皇帝之禮舉辦後事;但因為造陵費用太高,工程浩大,工人們苦不堪言,最後亂丟磚瓦,一哄而散。
有些史學家認為是武后毒殺他,《資治通鑑》等史書留有部分記載。[3]
李弘死於疾病,也是許多文史家在依據大量歷史資料進行考證後得出的一個判斷。清乾隆年間的學者王昶編纂《金石萃編》,收錄《孝敬皇帝睿德紀》。他在跋文中說:「太子的死,是因為多病,而又聽說父皇要將皇位傳與他,壓力過大所致。」在近年來出版的各種武則天傳記中,越來越多的學者贊同「病死說」。更有學者指出,由於肺結核患者死前大量吐血,與鴆死者死前吐血相似,所以被「鴆殺說」引為證據。[來源請求]
《新唐書》的記載,據司馬光的考證,則完全源於李泌與肅宗的對話及《唐歷》,可信度不高。《資治通鑑》202上元二年四月《考異》云:《實錄》、《舊傳》皆不言弘遇鴆。司馬光據此認為「其事難明」只言「時人以為天后鴆之」並不妄下定語。[來源請求]
諡號、廟號
- 孝敬皇帝:上元二年去世後得諡。
- 義宗:唐中宗復位後,將他祔於太廟,號為義宗,並追封裴妃為哀皇后。景雲元年(710年),姚崇與宋璟進言表示義宗並不曾即位,不應該與先帝們同列太廟,於是唐睿宗將李弘移到東都祭拜。開元六年(718年),有人表示不該再稱他為義宗,於是從此只用孝敬稱之。
家庭
王妃
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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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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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此處據《新唐書》作四十未嫁,《資治通鑑》作三十未嫁,按此時唐高宗不過44歲(671年),怎會有三四十歲的女兒,應是誤記。且《高安公主神道碑》可證高安公主(即當時的宣城公主)出嫁時年二十三歲。
- ^ 《舊唐書·本紀第五·高宗下》(咸亨)四年......二月壬午,以左金吾將軍裴居道女為皇太子弘妃。......冬十月......乙未,皇太子弘納妃畢,曲赦岐州,大酺三日......
- ^ 《資治通鑑》卷202云:「天后方逞其志,太子奏請,數連旨,由是失愛於天后。……己亥,太子亮於合璧宮,時人以為天后酞之也。」《資治通鑑考異》卷10《唐紀一·(高宗上元)二年四月太子弘亮》云:「《新書·本紀》云:「己亥,天后殺皇太子。」《新·傳》云:「後將逞志,弘奏請,數佛旨,從幸合璧宮,遇鴆薨。」《唐歷》云:「弘仁孝英果,深為上所鍾愛,自升為太子,敬禮大臣鴻儒之士,未嘗居有過之地。以請嫁二公主,失愛於天后,不以壽終。」《實錄》、《舊·傳》皆不言弘遇鴆。按李泌對肅宗云:「高宗有八子,睿宗最幼。天后所生四子,自為行第,故睿宗第四。長曰孝敬皇帝,為太子監國,仁明孝梯。天后方圖臨朝,乃酞殺孝敬,立雍王賢為太子。」《新書》蓋據此及《唐歷》也。按弘之死,其事難明,《唐會要》之《追諡皇帝•雜景》載李泌對唐肅宗說:「高宗大帝有子八,天后所生四子自為行第……長曰孝敬皇帝弘,為太子監國,仁明孝悌。天后方圖臨朝,乃鴆殺之,立賢。」柳芳撰《唐歷》則云:李弘「以請嫁二公主,失愛於天后,不以壽終。」《新唐書。高宗記》則直書:「天后殺皇太子。」清人趙翼據此認定李弘為武則天鴆殺。今但云時人以為天后雞之,疑以傳疑。」孝營案指出李泌如無確證,怎敢對唐肅宗說武后鴆殺李弘。昔日,武后(時為昭儀)曾為了陷害王后,親手「扼殺」女兒,見《資治通鑑》卷199;他日,武后為掃除稱帝道路上的障礙,風使丘神劫「逼令」故太子李賢「自殺」,見《資治通鑑》卷203。司馬光對於武后殺害這一女一子的說法並不懷疑,她鴆殺李弘應無可疑。正如李泌所指出的,「太子監國」與「天后方圖臨朝」有矛盾,武后怎能不除掉前進道路上的障礙。《資治通鑑》卷202又云:「(上元二年)五月戊申,下詔:朕方欲禪位皇太子,而疾避不起,宜申往命,加以尊名,可溢為孝敬皇帝。」這也是皇子被諡皇帝的開始。此詔頒於李弘卒後所云「禪位」,未知是否實有此事。如實有此事,便可能促使武后先下毒手,鴆殺李弘;若並無此事,便是高宗於李弘死後故意提出來,以表白自己是準備讓李弘做皇帝的。《全唐文》卷11高宗《賜溢皇太子宏(弘)孝敬皇帝制》預言李弘:「若使負荷宗廟,寧濟家邦,必能永保昌圖,克延景歷。」同書卷14高宗《冊溢孝敬皇帝文》更肯定李弘「撫軍監國,大闡良圖。百挨萬幾,濘令居攝。」一再表示李弘是有資格、有能力做皇帝的,所以破格溢為皇帝。「高宗親為制《睿德紀》,並自書之於石,樹於陵側。」(《舊唐書·高宗中宗諸子傳·孝敬皇帝弘》)高宗為李弘辦喪事,表現為超出常規的隆重,這不僅是出於鍾愛,亦反映李弘之死或許不是正常的。身為皇帝而不能保護太子,悲憤難言,只有在制浩、冊文、《睿德紀》三篇中極言李弘德才之高,算是對冤魂的一點安慰,稍減自己內心的負疚。但有說法是他因本來就病弱而早夭,《舊唐書》裡有一篇唐高宗的悼文,明明白白地說太子李弘「自琰圭在手,沉瘵嬰身」琰圭是古代一種上尖下方的玉器,「自琰圭在手」即指李弘當太子。「沉瘵嬰身」是說李弘得到一種瘵病,瘵即癆病,也就是肺結核。在青黴素發明之前,肺結核是一種很難醫治的傳染病。受當時醫學水平所限,太醫們對李弘的病束手無策,於是高宗和武則天便想以結婚沖喜。他們後來為李弘物色左金吾衛將軍裴居道之女。咸亨四年十月,太子李弘成婚。兩年後,上元二年,李弘在東都病情突然惡化,於四月二十五日死在合璧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