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李寧 (1962年11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寧(1962年11月),男,漢族,安徽蕭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本科畢業。[1]

生平

1979年9月,在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1983年8月參加工作,任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1987年4月,任青海省政府法制局幹事、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局長、副處長、處長。199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7月,任青海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2000年12月,任青海省工商局副局長。2002年12月,任青海省政府法制辦主任。2004年3月,任青海省政府副秘書長、法制辦主任。2009年3月,任青海省政府法制辦主任。2012年6月,任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2012年7月,任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2016年1月,接替王田海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

2016年1月29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補選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3]。2018年2月24日,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4]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