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鍾鋏
永和順僖王朱鍾鋏(1444年—1474年9月23日)[1],明朝永和王朱美塢的庶次子,在其父被廢多年後獲准繼位。
生平
繼位前
正統十三年(1448年)九月,朱美塢弟鎮國將軍朱美垾奏朱美塢烝其庶母等罪行,稱朱美塢與庶母白氏生一子,詐稱宮人所生,請名為朱鍾鋏。明英宗命召朱美塢等至京城,[2]覆查朱美垾所言是實,於是廢朱美塢為庶人,留京居住反省。又敕朱美垾稱朱美塢子朱鍾錄、朱鍾鋏也已廢為庶人,每月給米四石,看守先王墳園,永和王府事務由朱美垾掌管,令朱美垾以禮奉養庶母、嫂嫂,視兄子如己子,不得怠慢。[3]
朱鍾錄、朱鍾鋏奏稱自己隨父被廢時還是無知幼兒,現在家用貧窘,衣食不夠,請求念在自己是宗室賜予官職。天順元年(1457年)九月,英宗認為其情可憫,命朱鍾錄、朱鍾鋏為奉國中尉。[4]
繼位
成化五年(1469年)正月,朱鍾鋏奏稱祖父昭定王朱濟烺不得享王者之祭,舉弋陽王朱奠壏以罪廢,其子朱覲鐰經陳奏獲准襲爵的例子請求襲爵,明憲宗特允。[5]此事沒有由朱鍾錄奏請,此後也再無朱鍾錄的記載,他可能已經去世。十一月,命鎮遠侯顧淳、駙馬王增、永順伯薛輔、吏部右侍郎葉盛、戶部右侍郎為正使,尚寶司司丞蔣敵、刑科給事中雷澤、禮部郎中孫洪、刑部郎中陸昶、工部郎中蔡志為副使,持節冊封朱鍾鋏為永和王,[6]夫人張氏為永和王妃。[7]
舊例郡王祿米一千石,米鈔各半,朱鍾鋏奏請像祖父一樣全領取本色,成化十年(1474年)二月,憲宗命朱鍾鋏將三百石折色改為本色。[8]
去世
八月,朱鍾鋏去世,輟朝一日,賜祭葬如制,諡順僖。《明實錄》後此處載朱鍾鋏「母刁氏」,與前文其為朱美塢與庶母白氏所生不符,未詳孰是。[9]葬汾陽小相里。[10]成化十三年(1477年),嫡長子朱奇淯襲封。[6]
身後
成化十一年(1475年)二月,因遼靖王朱豪墭援引弋陽、永和二王復封的例子,遼靖王的二伯父廢遼王朱貴烚的兒子朱豪㙷獲准襲封朱貴烚襲遼王之前的封爵長陽王。[11]
正德十五年(1520年)二月,給永和王府順僖王、榮懷王朱奇淯宮眷養贍米每年九十石。[12]
分歧記載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二》又載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十一月,永和王朱鍾鋏有罪革祿米之半,誤,當時在位的永和王為朱奇淯。
評價
- 《弇山堂別集》卷072:和比於理,小心畏忌。
家庭
妻
- 王妃張氏,後因私通外人及殺害丈夫的姑父臨縣縣主儀賓陳諫,不遲於成化十六年(1480年)六月畏罪自縊[13]
子孫
注釋及參考文獻
- ^ 《弇山堂別集》卷034則作三十歲,即生於1445年。
- ^ 《明史·卷一百表第一·諸王世表一》作正統十四年(1449年)事。此從《明實錄》。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二》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二》
- ^ 6.0 6.1 《明史·卷一百表第一·諸王世表一》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三》
-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五》,其中誤將朱鍾鋏寫作其子繼任郡王朱奇淯。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二》
-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338卷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八》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八十三》
-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
- ^ 14.0 14.1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八十三》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八》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三十七》
- ^ 17.0 17.1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六十五》
- ^ 18.0 18.1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五十》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五十五》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六》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三》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二》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七十四》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六》
前任者: 父朱美塢 |
明永和國國王 1469年-1474年 |
繼任者: 子榮懷王朱奇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