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材
河陽王朱由材(1603年2月2日—1642年),明朝崇世子追封崇昭王朱常庶出的第五子。
朱常去世時,五名妾侍懷有身孕,世子妃鍾氏當即向地方官府和明神宗報喜。後來五名妾侍共生下四子一女,朱由材即朱常最小的遺腹子。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朱由材的嫡母鍾妃為庶子們請求賜名時,稱朱由材的四哥朱由樻為庶四子,朱由材為庶五子;朱由材的祖父崇端王朱翊𨰜去世後,由朱由樻以故世子庶四子的身份襲封。但後來朱由材請求封郡王,書辦紀宗坤卻將朱由材寫作庶第四子,因而與朱由樻的身份描述發生衝突,禮部因此奏請讓河南巡按御史會同相關官員詳查,朱由樻正請求賜婚,也因此耽誤。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五月,朱由樻因此上疏請求准許他先選婚,獲准,但禮部沒有執行。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三月,朱由樻辯稱是因為紀宗坤將嫡子庶子分開排行所致,自己當時沒有查閱,也難逃疏略之罪,希望朝廷念自己年幼寬恕自己,得到朝廷下敕令禮部不追究,先讓他成婚。但禮部仍然堅持,質疑朱常死後有五個遺腹子女太反常,且朱由材生於朱常死後十個月,朱常如何能在去世當天令朱由材的母親受孕,即崇王府有以他人血脈冒充宗室的嫌疑,出現兩個「庶四子」可能就是身份造假造成的漏洞,神宗只能命河南巡按御史繼續勘核。[1]
朱由材後來受封河陽王,時間不詳。崇禎十五年(1642年)閏十一月,闖軍攻陷汝寧,朱由材與兄崇王朱由樻及崇世子朱慈煇被俘,都被闖軍所殺。[2]
參考資料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九十二》
- ^ 《明史》卷一百十九·列傳第七·諸王四
無 原因:明政府始封之王 |
明崇藩河陽國國王 ?年-1642年 |
無 原因:被闖軍所殺,封國廢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