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義壯
方義壯(1542年—17世紀),字伯猷,江西南昌府進賢縣七都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方義壯在嘉靖四十年(1561年)以二十之齡中舉人[2],五次會試不第,到萬曆二年(1574年)才中副榜,授桐鄉教諭,不久改任泰和教諭,教導士子有方;之後他歷任雲和、東鄉及容城知縣,為政寬和,人民思念。在東鄉時曾平反梁山冤獄,釋放十多人,蜀人為他建立生祠,並入名宦祠;在武進擔任教諭,學生佩服其教學,以獲他指點為貴,致仕後在家居數十年,兩次舉鄉飲大賓,為人沒有城府,雅好讀書,至老不捲,清約猶若寒士[1][3]。
引用
- ^ 1.0 1.1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誌一》:方義壯,字伯猷,七都人,年二十舉於鄉,五上春官不第,甲戌會試副榜第一,奉例授浙桐鄉主學,旋改補江西泰和學正,造士有方;歷浙雲和、蜀東鄉、北直隸容城縣令,所至俱用寬和為理,民懷其惠。在蜀東鄉辨梁山冤獄,平反十數人,蜀之人相與生祠俎豆之,入名宦;改司毘陵,士服其教,輒以得師為快,致仕家居數十載,兩舉鄉飲大賓,古貌古心不設城府,雅好讀書,手一編至老不釋,清約若寒士雲。
-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一》:鄉舉……嘉靖四十年辛酉黃文煒榜 方義壯 字叔猷,七都(人),歷教諭、知縣,事見良臣
- ^ 乾隆《南昌府志·卷五十四·人物 仕蹟七》:方義壯,字伯猷,進賢人,舉人,授桐鄉學,改補泰和學正;任雲和、東鄉、隸容城知縣,所至民懷其惠,在蜀辨梁山冤獄,釋十數人,旋致仕。 縣志
參考文獻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一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誌一
- 乾隆《南昌府志》·卷五十四·人物 仕蹟七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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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延 |
明朝桐鄉縣教諭 1574年-1578年 |
繼任: 李九標 |
前任: 王顯先 |
明朝泰和縣教諭 1578年-1580年 |
繼任: 舒琛 |
前任: 蕭淵 |
明朝雲和縣知縣 1581年-1582年 |
繼任: 鄧啟愚 |
前任: 江左彥 |
明朝容城縣知縣 1587年-1589年 |
繼任: 蕭迎 |
前任: 金溱 |
明朝武進縣教諭 1589年 |
繼任: 柯有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