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新加坡條約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商標法新加坡條約
  締約國
  已簽署但未批准
簽署日2006年3月28日
簽署地點新加坡
生效日2009年3月16日
生效條件10國批准
簽署者59
締約方54
保存處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總幹事
語言英文、阿拉伯文、中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

新加坡條約,全稱為《商標法新加坡條約》(英語:Singapore Treaty on the Law of Trademarks),2006年3月27日於新加坡訂立,為商標註冊和許可的程序方面制定了共同標準[1],2009年3月16日正式生效[2]。至 2023 年 5 月,該條約已有 54 個締約實體,其中包括 52 個國家以及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英語比荷盧智慧財產權組織[3]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