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源
文化資源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所積累的,通過文化創造、積累和延續所構建的,能夠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對象、環境、條件、智能與創意的文化要素的綜合。
內涵
一些學者認為,文化資源是凝結了人類無差別勞動成果的精華和豐富思維活動的物質和精神的產品或者活動[1]。它是「人類勞動創造的物質成果及其轉化」[2],「能夠突出原生地區的文化特徵及其歷史進步活動痕跡,具有地域風情和文明傳統價值的一類資源」[3]。
形態
文化資源蘊含在歷史文化傳統中,也存在於社會文化現狀之中。它可表現為物質,也可表現為思想。[4]
典型的物質化文化資源包括建築、繪畫、音樂等。而精神性的表現為價值觀念等。寫作、創作能力亦是一種文化資源。
特徵
文化資源同常有集群的特點,其價值不易被完全發掘,且具有地域特性,為一定範圍內的人群所共有。[5]。
文化資源管理
文化資源管理(Cul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 CRM)是針對任何的文化相關產業的管理,例如藝術或文化資產。依據國際產業文化資產保存委員會定義,文化資產指的是歷史的、技藝的、社會的、建築的或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文化資源管理的不只有傳統文物與古代人類遺產,也包括當代的、創新的科技與文化資產;然而對多數人而言,文化資源管理的主要範疇仍然是歷史學家、人類學家或考古學家對於歷史建築、環境或人類遺址的管理工作。文化資產包含了有形的與無形的人類遺產,負責管理的單位包含了各階層的文化相關單位:例如地方文化局、博物館、藝文中心、中央文化主管機關等等。當然管理的內容也從地方的小眾事業(例如族群風俗傳統、宗教信仰)到跨越種族與文化的合作(例如語言、教育)。最具體的例子是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組織對於遺產的分類、記錄、管理並修復與活化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