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格
攜格或方向格(縮寫:lat)是一種格,表達到某地的動作。[1]對應「到」「進」。攜格與方位格和離格都屬於一般方位性格。
攜格是烏拉爾語系語言的特徵,是原始烏拉爾語即擁有的格。芬蘭語、埃爾齊亞語、莫克沙語和草原馬里語中仍有攜格。
也在采茲語支采茲語、別日塔語和赫瓦爾什語,以及南高加索語系語言中存在。
芬蘭語
芬蘭語中攜格已經基本不再能產。仍在許多副詞中出現:alas「下」、kauas/kauemmas「遠處/向遠處(移動)」、pois「走遠」、rannemmas「朝向、靠近岸邊」等等。攜格後綴是-s。[1]
現代芬蘭語中,它被方位性格和重讀詞後詞組成的更複雜的系統取代,原先的-s與攜格或方位格後綴混同並形成現代的內格、出格、入格和轉換格後綴。
采茲語
東北高加索語系采茲語等語言中,攜格還擁有與格標記動作接受者或受益者的功能。某些學者認為,儘管其後綴形式完全相同,但它們是兩個不同的格。其他學者則僅出於區分語義的目的將它們分別從方位性格中列出。雙及物動詞「展示」(字面:「使...看」)的語例如下:
Кидбā ужихъор кIетIу биквархо. kidb-ā uži-qo-r kʼetʼu b-ikʷa-r-xo 女孩:OBL-ERG 男孩-POSS-DAT/LAT 貓:III:ABS III-看-CAUS-PRES 女孩給男孩看貓。
因為沒有專門表示「擁有」的動詞,與/攜格i也用於指領屬,如下:
如上例中出現的與/攜格一般都是和其他格,如領屬攜格的後綴相結合;與采茲語其他許許多多的方位性格一樣,不應看做一個單獨的格。它們其實是兩種不同格後綴的結合,詳見采茲語#方位格後綴。
感知動詞或情感動詞(如「看」「知道」「愛」「想」)同樣需要邏輯主語才能得到與/攜格,注意這個例子中「純」與/攜格沒有用它領屬後綴的形式。
閱讀更多
- Anhava, Jaakko. Criteria For Case Forms in Finnish and Hungarian Grammars. journal.fi. Helsinki: Finnish Scholarly Journals Online. 2015.
參考
- ^ 1.0 1.1 Mäkinen, Panu. Finnish Grammar - Adverbial Cases. users.jyu.fi. University of Jyväskylä. [6 March 2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