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骨葬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9年6月17日) |
拾骨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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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繩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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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奄美大島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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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骨葬,俗稱撿骨,在香港稱為執骨,在台灣稱撿金。是一種二次葬的埋葬方式,廣泛見於東亞各區域,在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中就已流行,常見於中國華南地區、琉球、東南亞部份地區等地,現時閩海人[1]、廣府人、客家人、琉球人、越南人仍使用這種特殊的葬禮方式。鄂溫克族中也有這種葬俗。
這種葬儀被認為是移民文化有關,方便遷徙者將先人遺骨帶回故鄉、祖籍地或新的居住地。
有拾骨葬習俗的漢族族群中,沒有官位與爵位、未滿十六歲且未結婚的死者,視為兒童,不一定要撿骨。
過程
先將死者屍體土葬或風葬,等待大約六年到十二年(甚至更久),等屍體腐爛後,把骨頭取出,放入金斗甕(俗稱金塔)貯存,再重新埋葬[2][3]。
盛載遺骨容器
盛載遺骨的容器稱為金斗甕,又稱「金塔」,琉球稱廚子甕,金斗甕較火葬用的骨灰罈大。
現況
隨著時代變遷,有些地區因為墓地不易取得,或因為法律限制火葬以外的埋葬方式,有些傳統上實行拾骨葬的族群,現在已經有不少人選擇將過世的親屬直接火葬。但目前還是有人選擇遵從土葬後撿骨的傳統。除了土地取得問題外,在新冠疫情衝擊後,大家也漸漸地接受了火葬方式。
資料來源
- ^ 主要習俗的是下四府地方的福州人和泉漳人。
- ^ 泰雅撿骨師10年經驗,破歧見盼傳承。. [201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3).
- ^ 阿凱撿骨師-最專業撿骨服務. www.akai.tw. [2019-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31).